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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已過刑事拘留期限 可能面臨7個月羈押期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4日 04:44 北京青年報

  本報訊 昨天是張海被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張海律師團首席律師張民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并未接到張海被釋放的通知,同時仍然沒有得到批準和張海見面。

  可以推定的是,佛山市公安局至今沒有釋放張海,那么張海面臨的結局就只有一個———批捕。根據相關規定,檢察院批捕的時間為7天。“按照法律規定,7天后,檢察機關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批捕的時間和原因,并發出逮捕證。”張民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批捕之后將進入羈押階段,在這個階段將根據不同的情況決定羈押時間的長短。如果把所有的情況都加起來,最長的羈押期將達到7個月,然后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作者:陳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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