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融稱中小企業MBO規范辦法將不晚于下周出臺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2日 05:2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北京消息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日前表示,中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管理層收購(MBO)的有關規范辦法將在兩會期間出臺。 李榮融曾經表示,出臺規范中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管理層收購的有關辦法,主要是對《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和去年初國資委和財政部共同發布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補充和細化。中小企業的MBO在探索中要區別情況,要
據了解,去年初發布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對包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程序、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批準程序、法律責任等在內的進行了詳細規定。 而即將出臺的中小企業MBO規范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五方面:一是嚴格進行離任審計;二是管理層不得參與收購具體過程;三是要進場交易、公平競價;四是不得向包括本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借款,也不得用擬收購的企業資產作抵押進行融資或貸款;五是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從改制前凈資產中抵扣各種費用。此外,管理者持有的股份比例也要有所限制。 上海證券報記者 盧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