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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灰色收入影響社會公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15:17 新民晚報
權衡 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最近對全國幾十個城市和縣的部分居民進行了家庭收支調查,發現沒有被統計到的灰色收入高達4.4萬億元(2005年),占當年GDP總量的24%,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象。 看到這個數字,筆者想起曾經有次被一外國學生問到,中國的地下經濟和灰色收入對于收入分配產生了什么影響。記得當時的回答是,如果有人問你,今年你利用腐敗或者權錢交易獲得的收入是多少,你怎么回答?教室里哄然大笑。 這一有趣的問題至少說明了兩個意思:一是灰色收入與地下經濟或者賬外經濟活動有關,換句話說,灰色經濟活動的產出及其收入如果能夠被有效監控的話,就應當向國家稅收部門報告稅收、上繳稅收,但是實際上卻沒有繳稅,所以就導致實際的國民生產賬戶中(即所謂的GDP中)少了一塊。而且,灰色收入不僅存在于一些不合法的經濟活動中,也存在于一些合法的經濟活動中。例如醫生、教師以及律師等等,他們盡管從事的都是合法經濟(白色經濟),擁有合法的收入(白色收入),但是他們都有可能通過自己的醫術、校外授課、法律咨詢等獲得合法但是不交稅的收入;另一些灰色收入則是不合法的,例如商人可能通過偷漏稅獲得灰色收入;官員等可以通過權力尋租、腐敗獲得好處等等。可見,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正像許多老百姓看到的,灰色收入很大一部分與錢權交易及公共資源流失相關,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正常的經濟增長秩序和環境,而且還惡化了收入分配關系。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因為不正當不正常的灰色收入,嚴重影響了社會公平,引起了公眾的不滿情緒。 當然,減少和消除灰色收入不是十分容易的事情。有兩點很關鍵:一是要加強立法,使得一切經濟納入法制軌道,依法經營,合法經營,使其從賬外轉向賬內,消除灰色收入的同時,增加實際的國民收入。其次,加強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的責任、義務,減少和抵制一切權力腐敗的機會——這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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