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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發布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突出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
2007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24號文),該文件被各方人士認為是對“房改”的總結,是住房新模式的轉折點。
但是,經濟適用房所占的比重曾一度越來越小。據有關統計顯示,2004年經濟適用房投資占房地產投資的比例只有4.5%。2005年5月之后,進一步減少到只有3%。結構性矛盾一直存在,一邊是大量的住房銷售不出去,一邊是老百姓買不起房子,中低收入老百姓買房難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與泡沫作斗爭
上世紀90年代,在海南爆發了第一輪房地產泡沫。
1992年,房地產業在有利的政治、經濟環境下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房地產業的飛速發展期。
很快,房地產在深圳、海南、北海等地掀起了第一撥熱潮。以海南最為典型,短短三年時間,竟然出現了兩萬多家房地產公司,房價增長超過4倍。
1993年6月23日,國務院宣布終止房地產公司上市、全面控制銀行資金進入房地產業,次日國務院《關于當前經濟情況和加強宏觀調控的意見》發布。
這一招可謂釜底抽薪。1995-1996年間,在海南留下了600多棟爛尾樓、18834公頃閑置土地和800億元積壓資金,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壞賬就高達300億元。直到2006年,海南還未完全走出陰影。
另一個大漲行情從2001年左右開始。2003年,房地產被定位成支柱產業。地方政府經營城市的理念在快速復制,一些制造類企業開始大規模進軍房地產,各地“地王”紛紛登場。到了2005年,全國房價一路高歌猛進。有關部門開始統一步伐打出“組合拳”,實施調控。
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4月,國務院出臺《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的八條措施》;5月,國務院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
2005年春夏之交,以上海為首的房價開始回落,不少購房者感到自己被曬在高位,“房奴”成為當年的流行語。但是進入2006年,沉寂僅一年的北京、深圳房價率先悄然上漲,2007年春夏之交上海房價再次發力。
2007年,國家再次打出了組合拳,稅收和信貸等政策進一步緊縮。2007年9月,央行、銀監會發布第359號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10月,國土資源部發布第39號令,規定對未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不得分割發放土地證。
進入2008年,房地產市場觀望氣氛漸濃,成交量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