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大改革背景下的大案 誰為高山打開方便之門(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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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11:34 《商務周刊》雜志 | |||||||||
巴塞爾協議下的悖論 在巴塞爾協議中,操作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并稱為銀行的“三大風險”。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把“操作風險”定義為“由于不當或失敗的內部程序、人員和系統或因外
在中國銀行河松街支行案發之后,中國銀監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罕見地公開評價此案,稱中行近期發生的案件金額巨大、損失嚴重,暴露了中行在經營性分支機構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許多薄弱環節。銀監會要求中行舉一反三,在權轄范圍內開展有針對性的檢查,從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尋找案件發生的深層原因,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風險管理體制,切實加強對分支機構內控意識和內控手段的培訓,認真落實各項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1月19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兩名前任副行長胡楚壽、于大路的批捕也被媒體披露。檢察院方面證實, 兩人在2004年6月已被“雙規”,同年9月被捕。被捕原因是兩人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近10億元國有資金,“通過一系列眼花繚亂的股權變更,最終實現私有化”,變成了個人囊中之物。 事實上,銀監會2004年對4家銀行總行及其營業部、各省分行和部分二級分行等988個營業性機構進行了“三項業務”后續檢查及內部控制現場檢查,全年共查出違規金額5840億元,比上年增加4072億元;提出整改意見58247條,比上年增加21847條。 根據相關規定,銀監會對銀行負有監管責任。據業內人士介紹,銀監會在省一級設有銀監局,地一級是銀監分局,縣一級是辦事處,主要的工作職責是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提高透明度四個方面,關注的是存貸比例、資本不足率、不良貸款下降三大問題。具體而言,銀監局監管的方式分兩種:一是非現場監管,即根據各銀行按時上報的報表進行數據分析,并且通過約見談話、書面警告等方式隨時提示風險;二是現場監管,即不定期派工作組檢查,進行網點跟蹤。不定期,其中一種是針對收到投訴中問題比較突出的銀行,另一種則是常規檢查。 但該外資公司咨詢顧問直言:“目前中國銀行的會計科目和數據太復雜,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流程也不一樣,讓銀監局來查也查不明白。”2004年,河松街支行開始同城結算,也就是納入了人民銀行的監控范圍內。但高山涉案的這些業務上網也查不出來,只能通過一張張票據查,人手緊張的銀監局顯然力所不及。 河松街支行案的發生,自然說明負有監管責任的銀監部門沒有盡到責任。但事實上,正是由于金融業務的膨脹性擴大和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鼓勵銀行本身進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已經成為了目前國際銀行業監管的大趨勢。 必須注意的是,中國出臺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也反映了這一把更多責任交給銀行本身風險控制的“國際新趨勢”。該法引入了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制定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 在中行和建行被確定為股份制試點之時,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具體介紹了兩家銀行2007年以前應該達到的經營目標責任,即參照國際上前100家大銀行平均水平而制定的三類七項指標。第一類是經營績效指標。一是凈資產回報率,兩家銀行在2005年都要達到0.6以上,到2007年接近國際大銀行的平均水平;二是凈資本回報率,兩家銀行2005年要達到11%以上,2007年達到13%以上;三是成本收入比,這個比例將保持在國際上非常好的水準,在35%和45%之間。第二類是資產質量指標,主要指不良貸款率。兩家銀行在注資和改造結束以后,不良貸款率按五級分類都會下降到4%左右。第三類是審慎經營指標。一是資本充足率指標,兩家銀行今后必須按最近發布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始終保持在8%以上;二是風險集中度指標,到2005年底,兩家銀行所有的集中度風險不會超過資本凈值的10%;三是撥備覆蓋率指標,撥備和五級分類的不良貸款余額之比將達到60%和80%以上。 很明顯,這些目標責任對銀行本身提出了嚴厲的要求。今年2月1日,《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開始施行。該辦法規定,銀監會針對被評價機構內部控制體系存在問題的性質及嚴重程度,可采取最高責令整頓或暫停辦理相關業務的監管措施。如果這樣,此次存款被盜事件可能會對中國銀行產生難以估計的后果。3月1日起,《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也將施行。 銀監會相關人士表示,兩個辦法的出臺并不專門針對某一事件,而是屬于銀監會原有的風險控制計劃之中,重點是監測各銀行資產質量,加強衍生產品的風險控制,促進商業銀行建立內部的風險管理體系。該人士對《商務周刊》透露,銀監會很快將下發具體細則。 但問題在于,把更多責任交付到銀行頭上,監管部門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銀行進行處罰,這樣的制度固然設計精妙,與國際充分接軌,卻可能在中國金融界形成銀行“虱多不癢”、監管機構則以制度推諉責任的雙輸。 這其中的根本問題在于,目標責任制訂得再多,懲罰制度再嚴厲,對銀行是否真正能起到作用?據上述外資咨詢公司銀行業顧問表示,盡管該公司在國外已經廣為開展幫助銀行業完善內控體系的業務,但在國內還沒有進行相關業務的計劃,“因為國內銀行并不重視這部分,很少有此需求”。 事實上,盡管金融詐騙在美國也是個問題,但是美國金融機構在很多情況下將打擊金融詐騙視為維護自身利益,因為詐騙通常令他們付出金錢代價。這些金融機構有大型的內部詐騙調查部門對犯罪指控進行追查。而國內銀行不重視,很大程度上在于中國的國有銀行缺乏監督其自身行為的動力——因為再嚴密的制度如果常常因事因地因人而使用,并主要作為懲罰的工具,它必然缺乏嚴肅性和不可侵犯性;因為除了部分像劉金寶、高山這樣的倒霉蛋被繩之以法或不得不逃亡海外,其他人的利益并不會因此而受損,無論是內控不嚴還是監管不力,造成的損失都是由政府和全民來買單。 沒有什么是容易的。中國總理溫家寶曾多次強調,金融機構改革是中國整個經濟改革中最為艱巨的任務。在經歷了一次次挫折后,我們更應謹記他1年前說過的那句話:中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是背水一戰,是一場輸不起的實踐,只能成功,不能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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