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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質食品召回不如就地銷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09:47 大洋網-廣州日報
魏文彪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表示將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在全國實行食品召回制度。繼三年前我國汽車行業率先全面實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后,食品行業召回制度也已進入了議定日程(《經濟參考報》8月20日)。 擬實行食品召回制度是為了強化食品安全管理,但是,實行這一制度是有技術前提的。正如中國營養與食品安全所霍軍生教授所云,食品召回制度建立的基礎是擁有食品追溯體系,但是目前我國小型企業還沒有建立這套體系,所以我國引入劣質食品召回制度是缺乏可操作性的。 其次,召回劣質食品沒有必要。劣質食品召回制度與劣質汽車召回制度是缺乏可比性的。汽車的價值大,食品卻很便宜,召回可能不劃算;汽車是耐用品,食品卻很容易過期,等到召回就已經變質了;汽車產品發現缺陷召回后,經過修理、更換等措施,可以有效消除其中的缺陷。但是,有問題的食品怎么“維修”呢?“維修”過的食品還能吃嗎? 更重要的是,實行食品召回制度后,一些不良生產企業與小作坊可能會將劣質食品“回爐再造”,然后再更換包裝重新上市銷售。這樣的擔憂絕非杞人憂天,我們有這方面的教訓,2005年6月,河南電視臺就曝光了鄭州光明山盟乳業有限公司用過期奶回爐生產新品的黑幕。 再者,企業的食品安全內控體制尚未健全,與其依賴食品召回這種更多地寄于生產企業自覺的制度,不如依賴外在的政府查處。 因而,要確保市場食品安全,除職能部門需要不斷強化監管責任心外,對于發現的劣質食品要依法沒收、銷毀,同時要堅決追究生產者與經銷商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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