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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糧食限價令管用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8:15 《財經》雜志網絡版
英國BP公司前亞洲區首席經濟學家汪濤認為,不解決結構和體制問題,限價令只能收一時之效。如何讓價格信號傳導到供給方,不但讓農民增產,還讓農民增收,從而使供需回到平衡,這才是決策者應該關注的問題 【背景】據當地報紙報道,廣東省將從8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主要糧食價格應急干預預案》。 據介紹,如果出現以下情形,將由省物價局報請省政府批準啟動該預案。糧食價格在7天內上漲50%以上,市場糧食供應緊張,群眾搶購糧食并出現恐慌,且該狀態持續15天以上;糧食價格在7天內上漲100%以上,市場糧食供應極度緊張,群眾十分恐慌,搶購現象嚴重,部分地區出現糧食脫銷。 根據預案,糧食價格干預措施包括:加工環節按加工方式分別實行加工利潤率或經營差價率控制;批發環節、零售環節實行經營差價率控制;根據當地居民承受能力,參照歷史最高價位和毗鄰地區的價格水平,合理制定“糧食零售最高限價”。其中,實行“糧食零售最高限價”方式的,在糧食購進成本上漲過多,各環節順加作價時零售價格超過“最高限價”的,由各地對糧食加工或經營環節給予適當補貼。各地也要適時動用地方儲備糧,以確保供應,平抑價格。 而耐人尋味的是,國家發展改革委于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嚴格控制政府提價措施的出臺。凡是居民消費價格平均漲幅已突破當地預期調控目標較多的地方,年內原則上不得出臺除促進節能環保外的、新的政府調價措施。對各省(區、市)授權市、縣政府管理的價格,也要切實加強監管,努力保持價格水平的基本穩定。 發改委還要求,審慎采取價格干預措施。未列入定價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均應由市場調節,正常情況下政府不應直接干預。遇突發事件或嚴重自然災害引起價格顯著上漲,確需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要報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或授權,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此外,發改委還要求各地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經營者或者行業組織不得以會議紀要、協調價格、價格聯盟等形式串通定價、聯合提價。要嚴肅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英國BP公司前亞洲區首席經濟學家汪濤認為,即便糧食價格果真如人們擔心的那樣,出現50%以上的暴漲,限價令也只是一劑“猛藥”,而非根治良方。如何讓價格信號傳導到供給方,不但讓農民增產,還讓農民增收,從而使供需回到平衡,這才是決策者應該關注的問題。不解決結構和體制問題,限價令只能收一時之效。 她認為,此次廣東省出臺糧食應急預案,并不表示真的“狼來了”,并不是糧食價格已經上漲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當地政府可能希望傳遞這樣一個信號:流通領域不要奢望通過囤積居奇、抬高糧食價格而牟取暴利;廣大城市居民也大可不必心存恐慌而購入大量“戰略儲備糧”。但是,從長期來看,要想解決糧食價格居高不下的問題,唯一途徑就是解決結構和體制問題,加速流通領域改革,讓價格鏈條能順暢地傳導到生產者——農民那里,并使其受益于目前的高糧價。只有這樣才能增加供給,使供需恢復均衡。 汪濤分析道,長期以來,糧食流通領域被國家嚴密地控制著,從統購統收改變為由幾家國有糧食大企業壟斷。糧食產業被視為國家命脈產業,開放度低,透明度低,競爭比較缺乏。當前的供需形勢提供了改革的難得契機。 她說,此次糧食價格飆升,主要來自國際糧食市場的震蕩:由于能源價格上漲,以玉米為原料的乙醇需求大增,而玉米價格的上漲和增加種植又帶來了與之爭地的大豆等農作物價格上漲,并帶動了以玉米為飼料的肉價上漲。關鍵的問題是,由于流通領域壟斷了收購價,需求端引發的價格上漲只是促進了流通領域的利潤上漲,而廣大農民并沒有分享到價格上升的實惠,相反地,成本上漲帶來的壓力使農民只能壓縮糧食生產, 再加上農民增加種植受到土地限制,他們對價格變動也缺乏信息,這種種因素共同加劇了糧價上漲。因此,相應的對策也不應“單打一”,比如,可對農民提供化肥補貼等。 《財經》雜志實習記者郝煜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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