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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需要指導 更需部門替其維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12:29 現代金報
近日,寧波市鄞州區的張女士在云南一旅游城市的玉器專賣店買了一個價格為4800元的被稱為A貨(純天然,品質較好)的翡翠手鐲;貙幉ê,她找專家鑒定,專家卻稱這個翡翠手鐲屬于C貨(人為加工著色過的劣質玉器),價格大概只有幾十元。(據6月20日《現代金報》翡翠手鐲買價4800元 實際只值幾十元) 媒體對個體消費者買假事件的關注,專家給大家作玉器購買、鑒定等方面的指導,這些無疑都是需要的。但筆者以為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東西不能忘漏———權利,奸商以次充好后,消費者正當的權益如何維護,這方面很需要專業人士的“補課”,以及有關部門的大力協助。 之所以說協助維權是“最重要的”,個中的原委有三:一、對事件中的張女士來說,知道已經上當受騙,最著急的就是如何討回損失,學會防騙尚且在其次;二、顧客購買玉器的次數很少,很多人并不購買這些東西。學會如何購買玉器,恰似“學得屠龍技,無龍可試刀”;三、這樣的“培訓”是小范圍的,只能使接觸到的讀者受益,而更多一無所知的消費者要重蹈張女士舊路。所謂“善理疾者察其源”,指導消費者維權,協助打擊不法奸商,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上當受騙。 說到協助維權,筆者以為不僅本地專業人士可以作為,地方專業部門應有作為。雖然工商、質監、消協等部門實行的是屬地管理,但也應有點“地方保護”意識,可主動與奸商所在地的同行通氣協調,不僅討回本地市民的權利,同時可從源頭上消除坑蒙拐騙的經營行為,也幫助同行維護經營秩序與地方形象。 北大教授周其仁說過一句大白話:“顧客有思想,商家才老實。”筆者以為中間還可添一句:顧客有思想,部門有作為,商家才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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