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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記者 王新玲
引言:煤炭的市場化取決于電力的市場化,如果用電者和發電者無法進行長線交易,煤炭市場就不可能形成長期協議。
2008年12月20日-27日,在福州召開的2009年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合同匯總會上,大唐集團等五大電力公司結成煤炭價格同盟,未與全國供煤企業簽訂分毫合同,此輪價格博弈中,電力公司期望電煤價格下降,以減少2008年在電力公司普遍持續的虧損,但煤炭企業普遍看好2009年煤炭市場。此前的12月4日,國家發改委分別向電力企業和煤炭企業下發《關于召開2009年煤炭產運需銜接視頻會議》通知,明確表示將建立完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
對此,中國能源網執行副總裁韓曉平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這樣的會(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會)本就不應該存在,它會形成買賣雙方的價格聯盟。國家發改委的這一措施很好,應該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和鼓勵煤電之間建立長期協議機制,以解決多年來的煤電之痼。
其實,每年的煤炭產運需銜接會上,煤電雙方都因價格而爭執不休,每每由國家發改委出面調停,最終商定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折中價格。而今年,這一慣常行為沒有繼續,國家發改委決意不再做“和事佬”。面對此次煤炭價格談判崩盤,坊間有傳會后國家發改委將召集兩方再行會談,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無此方面的明確消息。專家表示,煤炭雙軌制可能就此終結。
“煤炭價格雙軌由改革失誤造成”
計劃煤與市場煤共同存在,人們稱之為“煤炭價格雙軌制”。計劃煤是指每年年底的煤炭計劃會上電廠同煤炭企業簽署的合同,這部分煤又被稱為重點合同煤,與之相對應,市場煤即指非重點合同煤。早在2005年,政府部門已經放開煤炭價格,但由于電煤供應緊張和煤炭價格上漲,多年以來,重點電煤始終受到保障和保護。
2005年的全國煤炭訂貨交易會上,煤炭與電力爭執價格,最后國家不得不實行“煤電聯動”,允許煤炭電力價格一起漲價,雙方皆大歡喜。
2006年,“煤炭訂貨交易會”更名為“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國家先定了“電價不能再漲,煤價雙方協商”的原則,結果五大發電公司一單未簽,理由是煤炭已經市場化,而電力還是計劃經濟。最后,交由國家發改委調停。
2008年,在煤炭價格的劇烈波動起伏下,國家發改委短期內兩次限制電煤價格上漲。6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出2008年第46號《關于對全國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公告》,對全國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要求“至12月31日(2008年),秦皇島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動力煤平倉價格不得超過6月19日價格水平,各地參照上述規定,制定本地區重要港口煤炭集散地動力煤最高限價”。公告發出后,電煤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有所遏制,但出現了合同兌現率下降、部分非重點合同電煤價格不同程度上漲的情況。7月23日,國家發改委再次發出(2008)24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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