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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住房保障路線圖展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8:10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經適房被定為有限產權上市受限制 廉租房成保障低收入者住房主渠道 于祥明 楊華云 張學冬 中國住房保障的清晰“路線圖”終于展開。8月13日,《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表示,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體系。 在《意見》基礎上,各部委正在聯動制定配套政策,大多數出臺時間表已經確定。與此同時,有消息稱國務院主持的全國住宅工作會議或住房保障工作會議計劃于8月下旬召開,將明確下一階段的住房保障工作,并且將通過“兩步走”進行房地產調控。首先是完善政府主導的住房保障體系,隨后引導住宅產業朝著溫和、健康的方向發展。 經濟適用房 混于商品房的歷史被終結 根據《意見》,經濟適用住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今后上市交易將受到種種限制。自此,經濟適用房混淆于保障性住房與普通商品房的歷史被徹底終結。 《意見》規定,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經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意見》規定,今后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 由“最低”擴至“低收入家庭” 《意見》的出臺,使中國住房保障機制進入到一個“廉租房”的新時代。文件指出,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途徑。較之以往,這一表述有明顯變化。此前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文件均指出:廉租住房對應的是最低收入家庭。“《意見》最大的變化就是將廉租房的范圍擴大,將低收入者納入廉租房保障體系”,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已能夠自己解決一部分保障類住房需求。 《意見》明確指出,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為防止政策被“架空”,文件對保障廉租房落地的“房源”、“資金”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政策細化 配套政策出臺時間已定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所涉及到“經濟適用房轉讓須向政府交納的土地收益價款”、“廉租房租賃補貼標準”、“廉租房保障對象和保障標準”等等一系列相關事項都待細化。對此,記者了解到,各部委聯動配套政策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出臺時間表已經確定。 其中,建設部將會同民政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辦法》。根據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結合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將在今年10月完成。同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將于年內修訂完成。 再者,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建設部、財政部制定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的金融支持辦法將于今年10月底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落實制定廉租房建設、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租賃的稅收支持政策,也將于今年10月底完成。同時,住房保障立法研究也提上日程,8月底完成初稿。 (據《上海證券報》、《新京報》、《京華時報》報道)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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