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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公開卷入地下錢莊案的知名國企名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15:52 新浪財經
周義興 昨天,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外管局深圳分局和當地公安局日前聯合行動,成功搗毀一個大型地下錢莊,當場抓獲包括地下錢莊老板杜某等在內的犯罪嫌疑人6名,凍結涉案賬戶55個約420萬人民幣。外管局稱,該錢莊僅2006年以來交易金額便達43億元,交易主體不乏“國內知名大型國有企業”(《東方早報》8月7日)。 眾所周知,地下錢莊是一種非法金融組織,由于其所從事的金融活動逃避國家正常金融監管,因此地下錢莊總是與走私、販毒及腐敗等違法犯罪活動有著一定密切關系,同時也對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也有著很大的危害。因此世界各國,特別是市場經濟國家,大多會對地下錢莊活動保持高度的警惕。就此而言,國家外匯管理局上述對地下錢莊的打擊,對金融秩序的維護肯定是一件好事。然讓人覺得美中不足,同時也是遺憾的是,不知出于何因,外管局在發布案情時卻沒有公開“國內知名大型國有企業”名頭。 其實按道理,國有、特別是國有大型知名企業,由巨額資產性質與知名度所決定,一般都與社會公共與公眾的利益有著密切相當的聯系。就此權利角度講,現有的國有資產部門只是代行監管職能的部門,而國有企業的真正主人,也就是真正權利人應是全體國民。所以在這前提下,將國有資產的經營情況予以公開告訴公眾,理應是國民的權利所在,同時也是相關管理部門義務的體現。可以此觀點,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公布上述案件情況時,雖然證實了有大型知名國企卷入地下錢莊案,但具體是哪里的知名國企,是中央國企還是地方國企卻沒有具體指明。顯然,如此做法的直接后果是,國民對國有企業運行情況的知情權利被打上了折扣,并且就已有的情況看,由于國有資產的損失還往往與相關監管部門玩忽職守、瀆職失職還可能有著某種聯系,因而,國民由此還失去了一個對職能部門相關工作作出評介、或者說監督的機會。 而以警示立場看,如果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發布上述地下錢莊案情時,能同時將卷入案件的知名大型國企的具體名頭予以公開,那一個顯而易見的市場效應就是,可以對其它地方,以及其它國有企業形成一定的警示,以及震懾的作用,同時也能在相當程度上提醒現有的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對自身工作有所反省,并進而有所改進。可以說公開涉案國企的具體名頭,無論對國有企業的規范經營,還是對監管部門的管理都會產生積極的影響,應該說是一件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益事。何樂不為? 所以綜上所述,在充分肯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打擊地下錢莊同時,筆者在此也想向外匯局提出這樣的進言:不妨公開卷入“地下錢莊”案的知名國有大型企業的名頭。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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