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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利器:公民身份聯網核查系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2:27 第一財經日報
嚴立新 聯網核查系統僅覆蓋了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大量的證券、期貨、保險、基金、信托等機構,特定的非金融機構如貴金屬行業、珠寶公司、拍賣行、房地產公司等尚游離其外 長期以來,實踐中的反洗錢效率和反洗錢質量低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政府,作為反洗錢主管部門的央行雖付出了艱苦的努力,但由于涉及部門太多,效果非常有限。 造成這一“痼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割裂”,所幸,這一現狀已于近日獲得突破:7月26日,央行與公安部聯合宣布“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正式建成并投入運行,這一系統無疑為反洗錢增添了一件銳利武器,對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將發揮十分關鍵的作用,有利于強力遏制貪污受賄、偷逃騙稅、金融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反洗錢效率和質量的提高必須靠組織有力、機制科學、部際協調、信息充分、實時共享、快速反應等才能得以實現,然而,目前我國有些部門之間的信息呈較嚴重的割裂狀態,特別是基礎信息不能共享,更談不上實時共享,而這恰恰是洗錢者最需要的理想狀態。現實如果為洗錢者大開了方便之門,反過來就必然給反洗錢監管造成障礙。 洗錢者為了逃避監管,他們千方百計把資金鏈、信息流有意識斷開,而反洗錢就是要把洗錢者刻意制造的各種“支離破碎、混亂不堪”的信息通過種種手段串聯起來,并置于“同一個平臺”上進行比對,通過比對發現漏洞、矛盾和問題。作為我國反洗錢最高行政主管機關的央行,其下設的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雖然可以被視為一個統一的反洗錢信息比對平臺,但它與反洗錢關聯度最緊密的公安、稅務、海關、工商、商務、司法、邊防等部門,卻缺乏基礎數據的對接和實時檢索共享機制。 銀行作為反洗錢的前沿,其反洗錢功效也很大程度上受到信息割裂的制約,比如有可疑儲戶到銀行交易,銀行無法即時查詢到其身份證信息的真偽,其資金來源是否正當,其資金往來與其身份、職業、經歷、經營內容與范圍是否相符等。而且,對銀行要求給辦理有關業務的客戶復印并留存其身份證資料,必然增加銀行的管理成本和客戶的時間成本,同時造成雙方的不便和低效。據畢馬威Forensic公司前不久公布的對55個國家的224家銀行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過去3年,全球各銀行在反洗錢系統上的支出增加了58%,交易監測和員工培訓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成本的增加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銀行反洗錢的積極性。 另據介紹,自公民身份聯網核查系統于6月29日建成運行以來,全國共發生聯網核查業務約3200萬筆,經聯網核查確認客戶出示的居民身份證系虛假證件的案例共發生2500多起,其中230多起具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另外,當核查結果不一致時相關個人自動放棄辦理業務的近10萬人次,可見,聯網核查的威力已初步顯現。 當然,聯網核查系統的建成運行只是反洗錢萬里征途上邁出的第一步,我們絕不能有“此利器將包打天下”的盲目樂觀想法,而更應看到所面臨的種種困難和挑戰: 一是聯網核查系統僅覆蓋了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大量的證券、期貨、保險、基金、信托等機構,特定的非金融機構如貴金屬行業、珠寶公司、拍賣行、房地產公司等尚游離其外。 二是我們離建成一個“功能強大的、國家級的、覆蓋面更廣、觸角伸得更深的經濟金融綜合數據信息監控中心”的目標仍有相當距離。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與公安、工商、稅務、貿易、海關、司法、邊防等部門的基礎信息情報互換、實時查詢的機制應盡早建立。相比之下,80多年前的美國就實現了全體公民“個人納稅號、銀行賬號、社會保險號”的“三號統一”,極大地為金融監測、反洗錢監管、反恐怖活動等提供了便利。 三是應該加大“透明政府”的建設。政府職能部門對基礎類的信息應該對外開放,而不應實行“信息壟斷”,因為“信息壟斷”極易造成資源浪費、“信息腐敗”等。 四是信息共享機制涉及的商業機密問題、個人隱私問題、私有財產保護問題、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利益平衡等問題,都亟須協調解決。 總之,反洗錢信息系統建設,挑戰嚴峻,任重道遠。(作者為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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