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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能娃哈哈雙輸讓我們萃取什么法律營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13:22 法制日報
雙方互相揭丑有違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 不嚴格按照中國法律操作會有巨大風險 選擇跨國合作伙伴應做好充分法律準備 本報記者 陳晶晶 習慣了企業家炒作新聞事件擴大公司影響的媒體們沒有料到,娃哈哈和達能的口水戰打了4個月,不僅沒有淡出人們的視線,反而火力越來越猛、動起真刀真槍來了。自今年4月初,知名企業家宗慶后自曝娃哈哈遭遇達能“惡意強行并購”以來,雙方就不停地拋出“猛料”和“通牒”,都放言聘請了豪華律師團,將用法律武器一決勝負。 一個是中國老百姓頗有感情的食品飲料生產大企業,一個是享譽全球的歐洲第三大食品集團,娃哈哈和達能1996年聯姻成立合資公司以來,品牌堅挺收益頗豐,現在卻因并購分歧肆意公開對方丑聞,使公司信譽和品牌價值在消費者心目中嚴重受損。某種意義上說,雙方官司有輸贏,無形資產卻輸了。 如果這兩家著名食品公司高舉法律大旗血拼到底的背后,最終難免寶貴的無形資產“雙輸”的結局,又讓所有的中國企業萃取怎樣的法律營養? 達能再次通牒要告宗慶后 7月19日,達能集團向媒體發出公開聲明,稱達能旗下4家公司已經于7月19日分別致函各家娃哈哈合資公司,提請合資公司董事會對宗慶后擔任合資公司董事長期間損害合資公司利益的行為提起訴訟。 達能在公開聲明中表示,宗慶后在擔任合資公司董事長兼日常經營管理負責人期間,未經合資公司各股東或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或間接以其個人身份參股、投資設立并經營了多家與合資公司存在競爭性關系的競爭性公司,其根本目的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白谙壬男袨轱@然違反了中國公司法規定的董事忠實義務以及董事競業禁止義務,嚴重侵害了合資公司的利益,也嚴重損害了投資公司的股東權益! 記者了解到,這種做法被業內稱為“代位訴訟”。也就是說,作為合資公司股東,外方必須按規定先以催告函方式,要求合資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提起訴訟,追究被起訴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合資公司監事會或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此,催告函只是啟動訴訟的前期步驟,達能正式起訴宗慶后的時間很可能在30天后。 對于雙方互告競業禁止,娃哈哈集團新聞發言人單啟寧19日接受媒體采訪時只表示,既然雙方都已經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娃哈哈將嚴格遵守法律,一切留待法律解決。 疑云密布拷問契約精神 除了競業禁止訴訟外,娃哈哈和達能之間至少還有3團法律疑云。 今年5月,達能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起了針對娃哈哈的8項仲裁申請;6月,達能在美國洛杉磯起訴宗慶后妻女;6月,娃哈哈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請 這場大戰中最富戲劇性的意外枝節是,在7月11日的達能集團新聞發布會上,達能代理律師竟拋出厚厚一摞材料,聲稱宗慶后和娃哈哈集團乃是通過偽造某位美籍華人簽名,注冊了其海外公司,令在場媒體記者唏噓不已。 7月17日宗慶后否認了這一“猛料”的真實性,表示偽造簽名事件根本子虛烏有。實際上,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明白,簽名是真是假,并非誰更信誓旦旦誰就可以證明,只有法律鑒定結果,才能讓達能和宗慶后究竟誰在說謊的謎團真相大白。 但無論法律鑒定結果如何,“偽造簽名”這樣似乎只有港臺商戰電視劇里才有的“下三濫”情節,竟被抬到了“達娃之爭”的桌面上,還是讓推崇達能和娃哈哈品牌的消費者們有點不舒服。正如一些業內人士所言,比較“達娃事件”的輿論評價,外界對達能多質疑其圖謀壟斷中國食品飲料業,對娃哈哈則多質疑民營企業家的契約精神!皞卧旌灻钡囊馔庵,足以讓外界對宗慶后“缺乏契約精神”的印象再添幾分。 中國信譽論壇秘書長楊榮堅7月21日接受采訪時認為,達能與娃哈哈之間所有的法律大戰都只為了兩個字“利益”,雙方爭端的根本就是利益之爭。但雙方在爭奪利益的過程中,把很多本不為外人所熟知的商業秘密刊播于媒體,流傳于市井,尤其以曝“猛料”的方式公之于眾,這本身也是有違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的做法。 玩法律把戲玩到兩敗俱傷 楊榮堅認為,“達娃事件”中宗慶后已成為被符號化的中國商業環境,兩個企業的爭端被上升到評價一國商業環境的高度,這在中國還并不多見。這也表明, “我們的合資企業雙方常常為了當時的利益,互相默許達成一些法律水面之下的協議,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時的那種微妙平衡逐漸被打破,矛盾也就浮出水面一觸即發了!眲倧姆▏貋淼奶煜嗤顿Y顧問公司負責人林義相告訴記者,“‘達娃事件’畢竟是兩個公司間的商事糾紛,最終只能依據事實和法律來判斷,因此,企業操作實務的具體討論更有意義! 回顧4個月來的爭斗,娃哈哈非合資公司是否有權使用“娃哈哈”商標是爭斗的開端和焦點。也正是在商標問題上,達能和娃哈哈向人們展示了一個合資公司操作的活標本:先是商標轉讓未獲批準,再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暗度陳倉,并且還是陰陽兩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達能和娃哈哈“感情破裂”之前,這些現在的法律疑點都悄無聲息地平衡運轉著。 “相比所謂的和諧解決,我甚至更希望看到達能和娃哈哈這次兩敗俱傷,讓那些心存僥幸的中方或外方企業,都能充分認識到和中國法律玩把戲的后果是什么,雙方都依法受損才能懲戒后來者。”梅新育說。 合作之初的企業法律智慧 據統計,自1996年娃哈哈與達能合資以來,合資公司的銷售額在11年間猛增了16倍,從當年的8.65億元增長到去年的140.52億元。 回頭看看娃哈哈與達能合資之初的1996年,或許中國企業能從中得到更多的法律啟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以宗慶后為代表的民營企業家可以在當初設立合資合同時做得更好,可惜這些法律智慧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和使用。 他分析說,宗慶后面對媒體總表示出上了達能圈套的意思,當初娃哈哈占合資公司49%的股份,他認為自己掌握著控制權,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的約定也不覺得重要,誰知第三大股東百富勤把股份賣給了達能,合資公司控股權轉到了達能手中。 “當初合資合同里完全可以約定娃哈哈對于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購買權,這樣就可以避免娃哈哈失去控股權,這在中外合資企業法里是完全可以的!眲⒖『Uf。 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當宗慶后實在覺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里的條款不能接受的話,可以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要求撤銷顯失公平的合同。但宗慶后現在過了十年再說當初的合同不公平,權利已經失效了。 “達能和娃哈哈的糾紛歸根到底還是個合同糾紛,但又涉及到商標法、反壟斷法、公司法等多個方面。它告訴企業,選擇跨國合作伙伴時一定要做充分的法律準備!眲⒖『Uf。 本報北京7月25日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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