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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林:承包經營權流轉算不算土地革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07:48 中國青年報
盛大林 重慶市日前出臺新政,允許該市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直接入股,支持作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重慶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 與此同時,成都也制定了《關于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意見》,確認了轉包、租賃、互換經營和入股等4種流轉方式。這些改革舉措被專家稱之為“將帶來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三次土地革命”。(《重慶晨報》7月2日) “三農”問題是全國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土地”問題又是三農問題的核心。隨著中國社會的轉型,農村的土地承包制度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弊端。比如,由于土地承包權分散,所以難以進行規;s化經營;由于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所以開發利用常常帶有破壞性;由于承包的土地無法轉讓,很多農民被“綁”在農村,不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牽制了城鎮化進程以及城鄉統籌發展……因此,進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呼聲日漸高漲。為此,國家不斷提高農村土地承包的期限,直到30年。但30年畢竟還是有期限的,很多問題仍然無法解決。 作為以統籌城鄉發展為重點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和成都率先開始了嘗試。重慶市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都市確認的4種方式,都給農村土地的流轉打開了一個“口子”,為農業的規;洜I創造了可能,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提供了便利。因此,重慶和成都土地制度改革的意義不容否認。 不過,這次改革的局限性也顯而易見。首先,此番所謂“土地流轉”,其實只是土地“承包權”的流轉,而不是土地“所有權”的流轉,農村土地的所有者仍然是村集體,承包者承包的只是一個時期的經營權。土地承包期最長也不過30年,那么二三十年后怎么辦?這顯然是個未知數。而這種不確定性,將影響承包者的長遠規劃,和持續的投入。對于轉包方的農民來說,這種有期限的轉包,也是一種“牽掛”,使他們不能夠徹底離開鄉村、融入城市。實際上,由于很多農民外出打工,這種承包權的轉移早就在農村出現,只是沒有制度化而已。 要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要實現農業的現代化、要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要在農村建立健全市場經濟體制,恐怕還是要明晰農村土地的產權,即把所有權落實到農民手中。很多人認為,土地是農民的保障,如果農民賣掉了屬于自己的土地,就會失去保障。其實,土地的保障水平是很低的。隨著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的逐步覆蓋,這種保障的價值已經越來越低。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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