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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不能以叫停了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7:40 新京報
針對近期社會關注的“小產權”、“鄉產權”住宅問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經部署開展在全市范圍內調查“鄉產權”、“小產權”等違規土地開發建設,違規開發建設的要停工停售。(6月26日《新京報》) 對待“小產權房”不能以叫停了之,政府在叫停的同時,還有很多后續工作需要做。 首先,如何保障已購房人的利益?是購房人退房、開發商退錢?還是變通處理讓已購“小產權房”合法化,買房人補齊相關費用?主管部門需要全盤考慮。 盡管有專家建議對于已經停售的項目,要求開發商退回購房人的房款,但這還不夠。固然,購房人購買“小產權房”有風險自擔的成分在里面,但“小產權房”之所以風行,也有政府監管缺位和開發商違規開發銷售的原因。即使買房人退房拿錢,但這些錢現在已無法在同一地段買到同樣面積、戶型的商品房了。因此,“小產權房”開發商在退房款時,主管部門應強制開發商給予買房人一定補償。 其次,如何處理“合格”的“小產權房”?譬如,報道中提及的懷柔區潮白·秀廬灣項目工作人員稱,雖然不能辦大產權,但是項目是合法的,屬于旅游景點配套項目,是生態園立項。類似于這樣披著“合格”外衣的“小產權房”有多少,其合法性又體現在何處?以什么名義或哪個部門批準的?現在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很多“小產權房”不僅是村集體組織在撐腰,其背后都有一個有權勢的靠山。另外不排除一種可能,即在叫停的同時,一些非法“小產權房”想方設法合法化了。 □馮海寧(北京媒體從業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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