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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元車船稅8月1日開始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08:04 南京晨報
晨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地稅了解到,我省即將從2007年8月1日起全面征收車船稅,小轎車每年每車360元。 公交車免征稅 《實施辦法》規定,江蘇境內,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其中,機動車的車船稅由開展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代收。保險公司在代收時,應在保險單上注明已收稅款信息,作為納稅人完稅的證明。 對未按規定購買、停駛未購買和不需購買機動車交強險的車輛和所有船舶,納稅人應在每年的1月1日至15日到車船登記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些特殊車、船不在此次征收范圍內,它們是: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拖拉機、捕撈船或養殖船、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警用車船等。 短期“交強險”車輛也需納稅 《實施辦法》規定,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一年而購買短期交強險的,車船稅從交強險有效期起始日的當月至截止日的當月按月計算。 已買“交強險”的兩種途徑補繳車船稅 張先生的車險今年6月份到期。按照舊規,今年的車船稅應該在年底年檢時繳納,但車船稅新規又指出,從7月1日起,車船稅與交強險一起由保險公司代收。可左等右等,具體的稅額標準一直沒有公布,張先生只好先單獨買了交強險。 那么,8月1日江蘇全面開征后,張先生怎樣補繳車船稅呢?是否需要加收滯納金?對此,稅務部門有關人士解釋說,像張先生這樣的車主,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補繳今年的車船稅: 一是主動到辦稅大廳申報繳納; 二是2008年1月1日至8月1日期間、辦理次年交強險時,在保險公司補繳2007年車船稅。由于省政府的具體實施辦法剛下,對于2007年8月1日前未及時繳納車船稅的車輛,暫免征收滯納金。 作者:高婷/來源: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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