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陸滿平:股權也是我們的財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 13:47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2007年6月16日,學習型中國-投資理財論壇在北京友誼飯店召開,本次論壇的主題是“普及國際化投資理念、引領中國家庭理財潮”。新浪財經全程直播了本次論壇的盛況。以下為深圳證券交易所金融證券博士后及高級研究員、德邦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兼投資銀行總監陸滿平演講實錄: 我非常高興有這么一個機會和我們在座的關心投資理財的各位企業家朋友們在一起,這個話題的由來是這樣的,在我們國家由于受歷史經濟上的影響,股權也是我們的財富,由于過去我們從計劃經濟上市場經濟轉換,包括我們的法律法規,包括我們的意識,都要有一個紅頂商人,所以叫做紅帽子,明明是個人投資的,我們非要戴一個國有的或者是集體的,直到今天,哪怕我們是名門企業對外投資的時候,不用自然人去投資,還非要用一個法人去搞法人投資,這樣出現一個什么問題呢?因為我是搞投資銀行的,等到我們進場了,要來給他做境內外上市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原來你這個公司的股權結構上面這么多都是法人股啊?我們想給他改,可是來不及了,為什么呢?因為按照我們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如果你把控股股東的比例改掉了,那么你這個公司就要熬三年以后再上市吧!這樣我們就感到非常可惜。一個是走了彎路,第二個更重要的是利益差別非常巨大。我后面的話就會講到,因為你用你的財富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是控股性公司再去投資某一個實業,你想象一下,如果這個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了,那你首先在稅收上就要多付出兩個代價。所以你要多一道所得稅,盡管我們國家容許你作為股權投資,但是你必須還要付到企業所得稅。 第二道稅,你把股權投資再分紅給你個人的時候,你還要交20%的紅利稅, 你說我不分紅,我把它轉增股本給上市公司,這對不起,你用流程收益去轉增的依然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 所以國家稅務總局有兩道文件專門規定了。反過來如果我們當前說股權也是財富,股權也要理財,那我自然人也好,專業技術也好,我去投資一個企業,然后成為一個自然人的股權,按照我們國家目前的政策規定, 如果你是自然人股東,上市三年以后,你就可以自由的賣出去,如果是參股的自然人股東,你只要是一年以后就可以把它拋掉,變現回來的錢是什么呢?你們沒有意識到這么大的巨額增幅。 國際稅務總局講文件,包括現在這個形勢要求,叫做12萬以上年收入的要申報,其中,出售股票的收入是暫不交個人所得稅,哪怕你年收入是12萬,然后你拋掉了,你哪怕跑10個億,但是你自己的年薪可能是3萬以下,那么我也什么稅收都不交,免征個人所得稅。 我講快一點,首先自然人的股權投資,作為一種財產全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自然人成為股東的話,你可以在70%以內都合法,只要不少于30%,再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里面也明確規定股權的交易、股權的變現,還有我們新頒布的物權法,里面明確固定,股權是物權,在證券法里面也規定的。既然股權可以對外投資,那自然人也可以投資。另外自然人的股權在歷史上也是作為所有權進行過交易的,也就是場外交易市場。在兩個交易所產生之前,我們國家就存在著自然人股權的場外交易市場,當然后來比較亂,當時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也導致了不少糾紛。新的證券法突破以后,就開除了我們公開發行的證券。我們證券會現在正在組織所謂場外交易市場的管理,各地產權交易所也有類似的交易,也就是說你自然人股權就是不上市也可以解決流動性問題,只是真的幅度沒有我講的大,稅收優惠大。 歷史上1992年到1993年,在成都的市場就對自然人進行現場交易。各個地方也都有組織地組建了一些自然人股權可以交易的市場。到1997年的時候,有100多個大大小小的地方用了這種股權交易市場,后來進行整頓,逐步的進行整頓和規范。引發了不少民事的糾紛。到2010年以后,我們中國允許一部分股權在場外進行交易,當然也有法人股股權轉讓,我們講的是自然人股權轉讓。怎么樣能夠使它最大呢?首先要區分什么叫做國有法人股和自然人股,這些股份的區分都是有依據的,到目前為止還有劃分,但是最不受重視的就是自然人股份,或者叫社會自然人股,沒有足夠的重視。目前只有一部分率先覺悟起來的專業機構,專業投資者或者是特別小部分的自然人才意識到我們去搞自然人股權投資,通常講的自然人股權頭的是帶有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的性質。風險投資就是VC了,思路股權投資也叫做PE,最好的自然人股權投資就是你上市公司上市前作用自然人股東入股進去。然后,年滿幾個月這個公司就上市了,那你一下子就可能翻幾十倍,所以你們說炒二級市場可以嗎?可以啊。但是風險也很大。只要你沒有清盤,你說現在我股票有多少多少萬,但是一旦幾個跌停板,連續六個下來有的人可能就吃不消了。你的財富就要大縮小了。起碼要翻幾十倍,請問你炒股怎么能夠吵幾十倍出來,你叫我去一兩年能夠炒出來幾十倍的股票,我也不敢保障。盈利能夠達到,門檻能夠達到。 這五個條件在網上也能夠查到的。只要你覺得這個公司有概念、有價值、有成長性,能很快的達到我剛才講的這幾個條件,就很快上市了。一上市的話,你閉著眼睛都能夠賺好幾倍。至少你要作為你投資組合的重要組成部分,你不能僅僅迷戀二級市場,因為這個風險相對小。再好的基金經理也不敢保證。這樣我們就把二級市場提到上市的市場,我們怎么樣來進行投資分析呢?因為自然人的投資既可以保值,更何況我們中國的證券市場起碼是這樣的,只要你能夠達到這個門檻條件,你心想上市,它肯定就能夠上市的,我不敢打百分之百的保票。我不管你們那匹委員,你們都會差不多的,只要你們企業的業績是穩定的,只要不出現調整,不出現產品更新換代的危機點正好在這六個月里,第一次不要掉眼淚,不要唉聲嘆氣,再干六個月我又過來,最終其是要給你過。 只要我企業達到上市的門檻條件,只要出現大滑坡,我非把你過掉不可。一過掉我們的股權就增值回報了嗎?上市之后還可以再分紅。另外,也要注意它的風險,比如說它經營上有沒有風險,市場上有沒有風險,時間上是不是有風險,這個我剛才實際上都解釋了。除了業績穩定能夠達到上市門檻之外的還要注意有亮點,比如說現在找我的企業很多,如果你這個企業確實有亮點,哪怕你達不到上市條件,你幾個月都不能夠上市,我可能也會花時間去看。但是你那里沒有亮點的,你那個老板再怎么求我我也不會去,因為他沒有亮點啊! 所以你要找到亮點,另外這個企業會不會有周期,產品更新換代,軟件一更換之后就完蛋了,所以就很容易滑坡,房地產企業也不容易上市的,鋼鐵等都不容易上市的,所以你要看行業,看它到底有沒有價值。最好看一下他有沒有和哪一家券商合作。如果沒有這個券商也不可能問他了,如果換掉這個,精心選擇你的企業,盡可能了解你所投資的公司,另外還要控制你的投資成本,選擇代理機構,如果你通過代理機構去做的話,要選擇好代理機構,也可以通過信托。當然要注意自然人投資當中的一些不規范。超過50個人怎么辦呢?就拖,這是有風險的,你們現在可能有些責任公司不夠債券化。他要是把這個抵押掉了,要打官司的話也只能跟民意互動,被拖在后面的股東的權益是得不到保證的。 2000年民政部民政函114號文件明確規定,工會不能持股。明證部明確規定,從2001年開始不再為工會作為持股的法人登記工作一律停止,以前頒發的一律作廢。大家聽清楚了。這些不規范的要在自然人投資當中注意,成功的例子很多。 都是民營企業的,哪怕是我們自然人股權轉讓系統,在當地產權交易所賣的。都是自然人股東投資的成功案例。蘇寧電器稍微一賣就賣幾個億回來了。前幾天剛過了百元,現在更不得了了,更不是4.36億了。所以你看這個發展多大,因為這個已經提意見了,但是造就了什么呢?造就了很多股東的億萬富翁,只要控股股東是民營企業家的都是億萬富翁,這里面的重要股東都是過10億以上的。 市值超過20億的都有10多家,自然交易,股東交易都有好幾家,這個一定要注意,在登記轉讓的時候一定要到合法場所,一定要到合法轉讓系統去交易,另外簽定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不能跟所謂的產權交易但為簽,也不能跟代理但為簽,你一定要跟公司的本身簽自然人本身交易。大家有沒有聽明白我講的意思,所以你弄了半天自然人股權不是上市自然人的股權,那你的價值就差了很多了,這些都要有防范意識和防范性。也有不少臺灣人在上海搞這些事。這里面有不少陷阱要防范,第二個必須旅行工商登記,某則中間環節代理機構的等都不算數。你有這個火眼金睛,別人就騙不了你了,法律政治危險,這個一定要注意,再往后,合法避稅的問題,就是我剛才講的。2000年118號文件明確規定,如果是法人往外股權投資的,你要合并企業所得稅。沒有到明天1月1號以后你而我們對個人專人上市公司的股票力度是間斷性的力度。只是你自己承諾的鎖定。那么你是不增加所得稅了。 仍然有效的是1998年61號文件,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收益暫免征企業所得稅。還有按照我們的個人所得稅法也規定,也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轉讓自然人股權的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所以這些文件都告訴我們什么呢?告訴我們自然人股權投資:第一價值是最大化;第二增值幅度最大;第三可以合法避稅。你像海外上市也有成功的例子,如果你自然人沒有錢怎么辦,沒有錢我就融資,他的價值在哪里,只有這些專業人士能夠知道。這些再好,基金經理的,你也不能夠你經濟經理,那完全可以嗎?所以從這個開始,主要帶給大家一個理論的更新,法律風險也到位了,有什么事我們也可以多聯系!非常感謝大家!謝謝!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