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公司的教訓
戴爾公司中國總部(以下簡稱戴爾公司)員工鄭杰在加班時突然倒地,50多天后因胃癌死亡。鄭杰家屬與戴爾公司在賠償問題上發生爭議,家屬認定鄭杰是“過勞死”,應屬工傷;戴爾公司則態度強硬,斷然拒絕。
戴爾公司雖然給員工的薪金很高,但為了降低成本,達到利潤目標,戴爾公司員工每天的工作強度很大,而且在用工上面存在一些合法但較為嚴酷的做法。“鄭杰事件”對戴爾公司的形象和聲譽損害很大。對于中國人來說,任何一個企業無論其成就多么輝煌、形象多么高大,只要對員工顯得殘酷無情或毫無人情味,都是不可接受甚至是讓人反感的。
其實戴爾公司也可以圓滿解決此危機事件,而且方法十分簡單,其效果必是有百益而無一害。其方法就是舍小利而取大義。一是主動申請將鄭杰作為工傷處理,當地政府勢必配合成全,并由工傷基金予以補償。二是除正常保險及工傷補償外,戴爾公司主動向死者家屬義務捐獻若干元,比如捐給家屬五萬元,用以表示雖然鄭杰入職時間尚短、未對公司做出貢獻,但戴爾公司珍視每一位進入公司的員工。三是在內部就此事發布一次通告:說明簡要情況;說明已妥善處理情況;在內部發動員工進行一次捐款,幫助死者家屬度過喪子難關;號召員工在緊張工作、為戴爾事業而奮斗的同時堅持鍛煉、注意身體健康。四是改進運作制度,適當微調員工工作量,控制員工加班時間,倡導員工工作間隙的健康活動。五是增加年度體檢項目。六是在人力資源部增加一名善于溝通的同事,負責員工關系管理和危機管理,建立對內對外的企業危機管理系統。
戴爾公司在員工關系管理上的案例具有較典型的代表性,許多外企和國內企業應該可以從中吸取到教訓。(管理溝通專家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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