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候選人描述道:“這樣的競選人大代表的場面少有,我以前是沒見過。”“小區(qū)內的競選聲勢造得很大,敲鑼打鼓游行,向選民做宣傳,候選人發(fā)表競選演說。”
他們在競選時表態(tài):“過去,我們都習慣了依賴組織上安排的候選人,不管我們對他了解多少,也不問他有沒有參政議政的能力和水平,他能不能代表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往往就畫圈、打鉤了事。當然,其中優(yōu)秀杰出者蕓蕓,但也不乏有的代表不能代表群眾。經(jīng)歷和
現(xiàn)實告訴我,參加人大代表的選舉是每一位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加強國家民主法制建設、推動社會進步、建設美好生活的大事。”
———“當一個人民代表,需要責任感和勇氣。身處社會基層,尊重民意、代表民意,要為人民的根本利益奔走吶喊,當好他們的代言人。我不會妄自許下過多的許諾,但我將努力讓你們最滿意。如果當選,我將作為一名職業(yè)人民代表,成立專門工作室,隨時傾聽你的意見和要求,并去你的社區(qū)了解民意。”
———“我參加競選,因為我是一位公民,熱愛我的國家,希望促進政府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的提高,愿在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征途上為它添磚加瓦;我參加競選,因為我是一位業(yè)主,我熱愛這片給了我歡樂和痛苦的社區(qū)。關注社會公正,關注弱勢群體應有的權利,我深知廣大業(yè)主的艱辛,我愿為維護每一位社區(qū)業(yè)主的合法權益不懈效力。”
———“我特別關注環(huán)保,關注現(xiàn)已擁擠不堪的道路交通,關注孩子們的入學入托,關注老年人的醫(yī)療條件,關注業(yè)主維權的正當要求。如果當選,我將是昌平區(qū)人大代表,我會牢記我的社會責任,積極推動民主和法制建設,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如果當選,我將是新型社區(qū)的人大代表,我將為社區(qū)自治,維護廣大業(yè)主的合法權益,建設美好家園鞠躬盡瘁。”
最后,32歲的聶海亮當選為回龍觀選區(qū)惟一的人大代表。
對于他的當選,一些學者很興奮,將之概括為“北京現(xiàn)象”。有媒體評價道:“普通業(yè)主自薦參選人大代表,意味著他們從上訪維權走向選舉維權,從代表一個人到代表一群人,從具體維權到積極參政。”“聶海亮的當選,應該是中國社區(qū)民主與現(xiàn)行民主體制實現(xiàn)的第一個對接。”
對當事人聶海亮來說,他可沒想這么多。
“當人大代表,對我來說,純屬意外,它本來不在我的人生設計中。”
“首先,老百姓要的就是知情權,然后,才可能維護好自己的財產(chǎn)權”
晚上7時,剛剛從城里奔回家的聶海亮,正在吃晚飯。他一手抓著烙餅,一手拿著雞脖。因為沒時間做飯,晚飯都是下班路上買回的熟食。像回龍觀里眾多年輕白領一樣,他們兩口子每個工作日都要早出晚歸,早上7點開車進城,晚上7點才回到家里。
提起“綠地維權”這件事,聶海亮神情淡然,只是簡單地說了一句:“別人欺負你,你總要吱一聲,說兩句吧,東北人不都這樣?”他是沈陽人。
那會兒,他正在讀研,又趕上妻子要生孩子,自己還開公司,特別忙。
“如果不參與維權,我可能也不會當這個人大代表,這事來的太偶然。”他是當時回龍觀“綠地維權”活動的5位代表之一,兩次與“協(xié)調小組”開會。
“因為維權中做了一些工作,在居民中有了一定知名度,被大家推薦參選人大代表,我當時主要想為了維權成功,不能半途而廢,也是對大家負責,就上唄!”
我問他,現(xiàn)在,當上了人大代表,跟當初想像的一樣嗎?
“我本來就沒有太多的奢望。不當人大代表,有什么意見我也會提。既然大家選了我,有了渠道我更會提。比如,小區(qū)的治安、交通、文體設施等問題,我都提過。”
“兩年下來,你提了多少議案?”
“13個。”
“你感覺當人大代表,起的作用大嗎?”
“還是有一定作用。起碼你提出的議案,有人給答復。具體到能不能解決,另說。”
他在議案中提到,20多萬人口的回龍觀,政府應該在里邊開辟一些就業(yè)渠道,這樣能節(jié)省很多就業(yè)成本、勞動成本及社會成本。可是現(xiàn)在,大家還是天天這樣早出晚歸,奔來奔去的;再比如說觀里,文體設施很少,看個電影也要進城,沒有一家社保定點醫(yī)院,老人們看病,打車進趟城,來回就得100多塊。
“你提的議案,解決了的有幾件?”
“有一兩件吧。”
我又問他,當年“綠地維權”時,干嗎不去法院打官司呢?
他說取證不好取,取不到;而且要投入太多時間、精力、財力;再說工地隨時可能開工,時間來不及。后來政府成立了協(xié)調小組,大伙兒認為有政府出面問題能解決好。
“當時,大家就是覺得綠地這事不公平,咽不下這口氣。”他補充了一句。
“最后,還不是蓋了商品房?你們這口氣咽下了?哪兒去了?”我追問。
他覺得不好回答,想了一下,給我打了個比喻:本來,你身后沾了一塊泥,我好心地把它拍掉,結果,你卻回頭罵了我一句。大家也是想通過這件事,找出問題,然后怎么解決掉。
“通過這件事的過程,起碼看到了一些真相。不能把老百姓當傻子,總會弄明白的。首先,老百姓要的就是知情權,然后,才可能維護好自己的財產(chǎn)權。”
他又談到在回龍觀社區(qū)看到的一些問題:如小區(qū)里的公共財產(chǎn)如何界定、如何管理?衍生出的價值如何再分配?有權者或既得利益者當然是不會撒手的,要保護自己的利益。“社區(qū)居民首先是無知,或者叫被無知,這種信息不被披露,政策的知情權也被剝奪。公共財產(chǎn)應歸大家所有,可大家連哪些歸自己所有都不清楚,公共財產(chǎn)的利益和管理權被無償占有。一個強勢或幾個強勢個體,與一個弱勢群體的對決,勝負是可以預知的。”
我問聶海亮:“像你們現(xiàn)在,知道哪些地方屬公攤面積嗎?”
“知道。像我們小區(qū)里的綠地、配電站、老年活動中心、公園等,都是我們大家的,賣房時已經(jīng)公攤到每位業(yè)主頭上了,那它就應該歸全體業(yè)主所有,經(jīng)營和收益歸大家所有。”
他算了這樣一筆賬:中國現(xiàn)在起碼有400多億平方米的房子,公攤面積占10%~15%,就有50億平方米左右的面積,這屬公共財產(chǎn),里邊有很大的利益,而業(yè)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利益被無償占有和剝奪了。
聶海亮問:“在城市住房改革過程中,隨著住房商品化、私有化,衍生出的各種問題到底該怎么解決?界定和執(zhí)行者應該是誰?”
“你們這里,現(xiàn)在不是有民選的業(yè)主委員會嗎?”我說。
他認為,業(yè)主委員會的界定不明確,它是法人實體還是協(xié)會性質,沒說清楚;它有沒有權管理公共財產(chǎn)、經(jīng)營公共財產(chǎn),這些在法律上都沒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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