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賣房賺的錢要繳2成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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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5日 10:49 法制晚報 | ||||||||
北京人賣房賺的錢要繳2成稅 規定中兩類情況可“豁免”: 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賣房一年內又買更貴的房產
以后,部分京城賣房人很難再“逃繳”個人所得稅了。日前,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北京正在準備加大對賣房者征收20%個人所得稅的力度。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北京市地稅局今天召集各區縣地稅局個稅部門的負責人前往市地稅局開會,而會議討論的主題,正是個人房產轉讓中的個稅征管問題。 上周五,崇文區地方稅務局辦稅大廳政策咨詢臺的工作人員(職務為某稅務所所長)告訴記者,北京市地稅部門正在醞釀向出售自有住房的市民開征個人所得稅,即個人賣房所得的價差的20%。據透露,加大房產轉讓個稅征收力度的相關措施正在制訂當中,并將于近期實施。 業內人士分析,地稅部門將采取的措施,將主要體現在掌控個人售房收入等方面,比如,地稅部門可能會加強跟房地產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等。 另據了解,目前地稅部門正在組織人員嚴查房產中介,以防其跟售房人聯合逃避個稅。另有消息稱,目前市地稅局正在積極與房地產管理部門溝通,以求加大個稅的征管力度。 2003年來就有此政策 “自2003年以來,本市就一直征收這項個人所得稅!苯裉焐衔,市地稅局個稅處負責政策咨詢的官員告訴記者。 2003年,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發布了《關于個人出售住房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3】732號)!锻ㄖ芬幎ǎ瑐人房屋轉讓過程中的所得應該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同時對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商品房等幾種情況分別列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兩類情況可“豁免” 據業內人士介紹,此次地稅部門采取的措施,不會改變2003年的相關規定,包括稅率、優惠條件等,應該都不會變。 在2003年,就規定了“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對賣房一年內又買其他房產的,可視其購房價值全部或部分免稅。 優惠政策解讀 對于賣房人豁免征收個稅的條款,美麗家園房地產經紀公司總經理助理宮萍解讀為:一種是自己居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如果出售,能免繳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是一年內賣了便宜房買了更貴的房子,也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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