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給予普通住房稅收優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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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11:43 中國網 | |||||||||
2006年1月17日10時,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副局長王力介紹我國2005年稅收工作情況及2006年工作安排,并答記者問。以下為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副局長王力答記者問:
[燕趙都市報記者]前一段時間我看咱們國家好象說要對一個人購買兩套房產進行征稅,我采訪這個方面的專業人士,他們說可操作性非常小,因為購買房地產的時候,如果變更業主的名字,就可以成功規避高稅收。我想請問,稅務總局有沒有想到更好的辦法,從技術的層面上去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王力]謝謝這位先生的問題。剛才我已經回答了另外一位先生的提問,就去年國家對房地產稅收的營業稅政策的調整作了介紹。同時,我們現行的對房地產交易的個人所得稅也有一些優惠的規定,比如對個人出售住房以后,在一年內換購住房的,合乎規定的是可以免個人所得稅的。同時,對于個人出售住滿5年唯一的生活用房,在出售的時候是可以免個人所得稅的。 當然,對這位先生提出的目前我們房地產稅收政策方面還也一些有待完善的問題,我們也正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積極的研究。在研究當中政策的導向應該是這樣,就是要區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區別,對于非普通住房,尤其是一些所謂的豪華住宅之類,我們要從政策上加以限制,而對于居民個人自用房的交易,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對于投資性和投機性的住房也是要加以限制。謝謝。 相關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