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按身份證照號建個人收入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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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0日 01: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王擎 19日北京報道】 處于議論漩渦中心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由于其“小步前行”頗受非議,而日前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正試圖破解這種局面,加快個稅改革的步伐。
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事實上只涉及到了兩項改革內容:一是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二是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而要想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必須涉及到如何監控納稅人個人信息的來源及其真實度的問題,這也一直是橫在個稅改革之前的一個難題。而《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出臺,有望為這一難點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辦法》共十章五十九條,分別對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加快統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強化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稅源的源泉管理、全員全額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 《辦法》明確提出要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 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大部分是由單位代扣代繳,而絕大部分扣繳單位并沒有明細申報到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只是一個匯總數。因此,《辦法》要求稅務機關必須從源頭嚴格把關,按稅法規定審核扣繳義務人申報數據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額和扣繳稅款等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同時,稅務機關應對扣繳單位報送來的明細信息,以及自行申報納稅人申報來的基礎信息、收入及納稅信息,以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為惟一標識,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全員全額管理”的提出是《辦法》的另一亮點。個人收入檔案建立起來后,相關配套管理措施與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盡可能地把所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都納入到稅收管理中后,稅務管理機關將從中選取管理的重點、難點以及查實高收入個人是否足額納稅,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納稅評估,避免納稅人多處分解、漏報少報收入,達到稅款應收盡收的目的,最終由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實現對取得應稅收入個人的全員全額管理。 同時,《辦法》對個人所得稅征管重點———高收入者管理,也從實際操作層面予以細化。 《辦法》不僅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房地產、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范圍,而且也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征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從而對其實施滾動的動態重點管理。 “《辦法》從制度建設、技術手段、管理規范等方面,系統、完善地提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辦法》的出臺,是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重要舉措,也為下一步個稅改革鋪平了道路。”業內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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