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可轉換權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投保人可于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對應日,申請將本合同轉換為本公司當時認可的終身保險、兩全保險或養老保險合同而無需核保,但其保險金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的基本保額。
轉換后的新合同將于轉換日開始生效,本公司將按轉換之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新合同的費率計算保險費。
第十八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填寫變更申請書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或與投保人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九條 住所或地址變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二十條 年齡計算及錯誤處理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按周歲計算。投保人應在投保本保險時將本人和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本公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繳保險費及利息,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并提交保險合同、最近一次保險費交費憑證和投保人的身份證明。
本合同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但如經本公司體檢的,則應扣除體檢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無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依法向保險單簽發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釋義
本條款有關名詞釋義如下:
基本保額:是指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
生效對應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月)的對應日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月)的生效對應日。
艾滋病:是指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清學檢驗中HIV抗體呈陽性,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險人一出生時就具有的疾病(病癥或體征)。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遺傳物質(包括染色體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發生了對人體有害的改變而引起的,或因母親懷孕期間受到內外環境中某些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兒局部體細胞發育不正常,導致嬰兒出生時有關器官、系統在形態或功能上呈現異常。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利息:是指補(或墊)欠交保險費、借款的利息,按補(或墊)欠交保險費、借款的數額,經過天數和利率依復利方式計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
手續費:是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已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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