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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保單義診系列之四:給家庭支柱買足保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21:21 《理財周刊》
文前提要:先生忙著打拼事業,賺取高額薪水;太太在家扮演全職主婦的角色,并準備悉心養育子女。這樣的家庭,如何才能既增加保障,又能合理控制保費支出? 文/本刊記者 陳婷 朱先生1971年生,是上海一家廣告集團業務總監,年收入80萬元。朱太太1981年出生,去年結婚后就步入了“全職太太”的生活圈。 今年8月中旬,他們即將迎來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作為家庭主婦,朱太太對先生、自己以及即將出生的孩子的保險非常重視,特別發來郵件要求我們對其進行保單診斷。 給先生補足意外和定期險 朱先生的收入較高,是全家和雙方老人無可爭辯的精神和經濟支柱所在,所以朱太太感覺要給他增加足夠的保障,這個思路是對的。 同時,朱太太提出“由于每年還要為雙方父母支出保險費14000元左右,不知如何增加保障,但又可以合理控制支出”,這個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為此,我們將在下文有所講解。 目前,朱先生有四份保險(見表1),我們從險種的不同保障功能上可以將其分為三大塊內容。 首先是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朱先生現在有“泰康生命關愛”重大疾病險20萬元,平安“智富人生”萬能險中附加的“提前給付重大疾病”9萬元,平安鴻祥保險中附加的生命尊嚴提前給付5萬元(根據平安鴻翔的條款,“生命尊嚴提前給付保險金”的金額以申請當時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險金的50%為限),那么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一共為34萬元(其中最后5萬元為條件苛刻的、僅能存活6個月的終末期類疾病), 相對目前的醫療費用水平而言,朱先生重大疾病保障額度基本已經足夠。 第二塊是疾病身故保障方面。平安萬能險方面提供的10萬元身故保障額度,平安鴻祥方面提供的10萬元額度,泰康生命關愛重大疾病方面提供的身故賠償20萬元,一共是40萬元的保障額度。 相對朱先生每年80萬元的收入而言,疾病身故保障至少應該給他安排3倍于年收入的保障額度(一般都是考慮5倍的,但可以用意外險來分擔處理),也就是240萬元保額以上。 同時,朱太太目前給先生安排的壽險,全是儲蓄型的兩全險、萬能終身壽險,這樣的險種結構下,保費成本支出大大增加了。 而且,由于萬能險的終身壽險保障風險保費是從每年投入的1萬元費用中扣除的,而且會隨著年齡增加,這部分風險保費也會增加,因此到時候你會發現每年投入1萬元,真正留在個人投資賬戶中的資金比例會比較低。 為此,筆者建議朱先生的泰康長樂(已經繳了兩年保費)可徹底解約,申請退保處理。雖然會損失之前繳納的大部分保費,但如果申請復效,然后繼續投保的意義并不大。因為這份畢竟也是儲蓄性質的終身壽險,與朱太太提出的“少保費、多保障”的目標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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