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手機電池頻現安全隱患 生產商缺少責任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8:00 每日經濟新聞
面對目前手機電池安全問題頻發,保險業專家認為,在電子產品領域,購買相應的責任險已經成為生產商必須考慮的問題。 近期,記者從美亞保險舉辦的“電池行業產品責任風險”論壇上獲悉,由于手機電池存在安全隱患,一些由于電池質量不過關,手機在使用過程中變“手雷”的消息讓很多消費者對手機的電池質量和使用情況存在擔憂。 在上海,工商部門對公布的手機電池質量抽檢結果中,有將近四成的被檢測樣品不合格,美國UL實驗室、我國臺灣資深工程師翁文俊表示,一些生產商由于缺少保險意識,致使手機電池存在著普遍的質量缺陷,已經對消費者構成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面對目前手機電池安全問題頻發,消費者往往并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翁文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目前控制電池行業產品風險,除了進行專業認證以獲得消費者認同以外,一個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購買產品責任險,而在電子產品領域,購買相應的責任險已經成為生產商必須考慮的問題。 據介紹,電子產品責任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因所生產、出售或分配的產品的缺陷造成使用、消費或操作該產品的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依法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并承擔與之相應的調查和訴訟費用。如美亞保險提供的產品責任險,就涵蓋電子產品因意外事故導致消費者受上海的賠償。 美亞責任險部負責人告訴記者,一般引起電池爆炸主要是電芯,電池電芯的正負兩極需要用一層隔熱膜包住,并且有輔助的保護電路來提高安全性,但是如果電池設計不合理或者是生產廠“偷工減料”,比如采用的隔熱膜耐熱性能不過關或者根本就沒有設置保護電路,電池在過度充放電或是受到外部高溫的影響,就容易發生短路,從而引起爆炸。另外,消費者將手機放在高溫或易燃物品旁,也有可能引起爆炸。 隨著國內的消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的產品責任意識也日漸增強,企業購買產品責任險既是讓消費者放心,也可免除企業的后顧之憂。 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他們面臨著更大的風險,在產品責任的賠償之中,一般生產商需承擔70%責任,經銷商需承擔30%責任。在國外,特別是美加及歐洲國家的產品責任已相當完善,投保率達到90%以上,購買產品責任保險的產品成為產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標志。否則有可能面臨非常嚴厲的法律訴訟風險和巨額賠償責任。中國企業投保產品責任險的比例僅為4%,而且大都也是因應國外進口商的要求被動投保。 胡金華 每日經濟新聞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