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農村人身保險市場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31日 13:30 新浪財經 | |||||||||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 劉 菲 剛剛閉幕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在“十一五”期間,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 這進一步延續了2004年“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三農”問題的解決被各級政府擺到了優
一、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現狀 由于中國至今缺乏對農村保險市場較完整的統計口徑和統計數據,我們這里借助縣域保險發展情況,來反映農村保險市場的狀況。據初步統計,2004年,全國縣域保費收入1321.5億元,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30.6%;其中,縣域人身險保費收入958.74億元,占全國人身險保費收入的29.7%。以上數據表明,中國的農村人身保險市場還極不發達。 但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發展實際上有其現實的基礎。 一是具備收入基礎。 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936元,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已超出中國人身保險起步階段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我國1982年開始試辦簡易人身保險、團體人身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在從1982-1992起步的十年,人身保險業務主要在城鎮展開,而同期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并沒有超過2100元,低于2004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水平。 二是有現實的需求。主要包括: 第一,農村人口老齡化對醫療、養老保險有極強的需求。目前,我國鄉村人口的老齡化程度比城鎮更嚴重。2000年,在我國農村人口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為7.7%,城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市總人口的比重為7%(剛剛進入老齡社會的門檻),鎮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占鎮總人口的比重為6.1%。世界經驗表明,農村人口老齡化使得政府只能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發揮有限的作用。農村人口老齡化也會逐步改變人們消費及儲蓄結構,提升人們養老的危機意識,為商業養老保險在農村的開展留下廣闊空間。此外,老年人群體是一個各種慢性病高發的群體,這不僅對醫療保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農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趨弱化,老年人護理問題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護理類的險種,將擁有廣闊市場。 第二,農村家庭結構小型化增加了對養老保險的需求。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變遷,中國農村家庭結構小型化的趨勢日益明顯。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戶常住人口,從2000年的4.2降為2002年的4.13,并進一步降為2003年的4.1。農村家庭結構小型化改變了人們“養兒防老”的觀念。農民養老觀念的變化,為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提供了需求空間。 第三,特殊農民群體的人身保險需求。比如失地農民的保障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農民離開相依為命的土地。在農村傳統體制下,農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喪失了最基本的保障,也給社會增添了不穩定因素。因此,失去土地后的農民對養老保險提出了高質量要求:希望既能解決當前人口的養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為有限土地補償費用尋找一個資金經營者,它可保證資金高效運行,能實現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團體不記名地分享經營利益。失地農民也急需健康保險,以滿足醫療保障需求。 再如農民工的保障需求。我國現在大約有1.4億民工,他們既不能享受國家社會保障中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也極少有人為自己和家人購買必需的商業人身保險、醫療保險等。全國政協委員、民盟重慶市委陳萬志的調查結果表明:80%的企業主不贊成為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農民工83.2%不愿意買養老保險,90%以上根本就沒買。現階段實行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基金區域統籌政策,與農民工跨省區流動存在著尖銳的矛盾。農民工即使參保也很難享受老有所養的待遇,這是他們消極對待養老保險的主要原因。上海市政府與當地大型保險公司合作,利用大型保險公司遍布全國的網點優勢,摸索出了一條“市場之手”與“政府之手”相結合,解決農民工保障問題之路。 第四,農戶對保單質押貸款的需求。當前的正規金融安排不支持農戶資金借貸需求,農戶借貸資金中絕大部分來自民間金融。根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2003年,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從實踐層面的反映來看,多功能的養老金賬戶,尤其是能夠對農民的生產生活急需提供靈活貸款支持的養老金賬戶,深受農民歡迎。新疆呼圖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證”質押貸款經驗為保險業提供了較好的啟示。 既具備收入基礎,又有現實的需求,那么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欠發達的真正原因在哪里呢? 二、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 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欠發達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保險主體對農村市場的投入不夠、產品設計不合理、營銷網絡及各項制度建設缺乏創新等幾個方面。 第一,大部分壽險公司缺乏開發農村市場的積極性。除中國人壽等少數在農村具有網點優勢和先發優勢的公司之外,大部分壽險公司對農村市場持觀望態度。原因在于:第一,城市市場依然有利可圖。在對農村市場缺乏了解的情況下,大部分壽險公司不愿將有限資源分散到農村。第二,大部分壽險公司在縣域市場沒有網點。開發縣域市場需要重新鋪設機構、發展隊伍、培育市場,前期投入較大,而實現利潤的周期較城市長。 由于大部分壽險公司對開發農村市場缺乏投入,造成農村保險市場主體缺乏,市場競爭程度很不充分。不利于保險產品的創新。中國農村市場保險主體太少,中國人壽和中國人保處于壟斷地位,所占人身險和產險份額都超過70%,太平洋壽險和平安壽險只在個別地區開展業務,在大部分農村地區,中國人壽處于絕對壟斷地位,只此一家,別無選擇。在這種缺乏競爭的市場環境下,自然不利于保險產品和業務的創新。 第二,提供給農村市場的保險產品不適合農民的需求。風險保障是農民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但當前為農民設計的保險產品,并不能真正滿足農民的切身需要。 首先,產品未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同質化現象嚴重。由于我國保險業的快速恢復和發展是在城市進行的,因而所開發的產品也都是針對城市居民不斷提高的收入水平、購買能力、保障需求而設計的。目前,在與城市收入水平相差懸殊的農村地區,銷售的是同樣的保險產品。這些產品的保費、保險金額及保險的范圍并不適合農民的實際情況,不能切實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 其次,保險產品價格較高,超出多數農民的保險購買能力。針對農民的保險產品應當是價格低廉,保障適度的,是農民能夠承受的。目前,大多數在農村地區銷售的保險產品,都不是針對當地農民的具體情況而設計出來的,而是城市低端保險產品的延用。大多數農民不具有消費和購買這類保險產品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在收入水平相差懸殊的城市和農村,銷售相同的保險產品,對農民階層來說是不公平并且難以承受的,很多產品沒有考慮到農民收入較低且不穩定的特點,產品保障的范圍廣,保額較高,繳費額和繳費期限都超出了農民能夠承受的水平。這不僅損害了農民的利益,長期以往,還會降低農民的投保意愿,浪費農村潛在的保險資源,錯失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良機。 另外,農村人身保險產品結構單一,產品數量較少。由于在農村銷售的人身保險產品都是從城市保險市場延伸過來的,本身就不很適合農民的實際狀況和需要,再從中選擇較為低端及適合農民購買的保險產品在農村地區推廣,導致農民可選擇的保險產品非常有限。目前選擇較多的產品有千禧理財、英才少兒、康寧終身、康寧定期和短期意外險卡式業務等幾種,保險公司在縣域特別是農村提供的保險品種和規模遠遠不能滿足農民對于防老、防病、防災的迫切需求。例如,康寧終身和康寧定期只提供重大疾病保障,而對于廣大農民來說,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即使身患一般性疾病,治療費用也是不小的負擔。在一些地區,向農民銷售分紅險產品,并由于續繳保費的不便利而使躉交業務占比過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適宜的。 第三,營銷體系建設與組織形式創新等方面的工作亟需加強。人身保險的營銷渠道通常包括個人代理渠道、團體銷售渠道及中介代理渠道。目前,我國農村保險的營銷渠道主要是以個人代理渠道為主的農村營銷服務部體系。自2002年以來,保監會特別重視縣域保險的發展,農村營銷服務部在2003年和2004年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各省的保險監管機構為支持拓展縣域業務,鼓勵商業壽險公司加快縣域網點建設,開辟了網點審批綠色通道,并鼓勵各家公司對達到一定要求的農村營銷服務部升格為縣級支公司或營業部。但是,總體來看,農村營銷網絡的構筑遠未成型,完整、有效的營銷渠道體系的建立也尚需時日。 營銷體系的建設也包括營銷隊伍素質的提高,在這方面,有相當多的工作需要做。很多縣域家庭之所以未購買保險的主要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對保險的功能和作用不太了解,不懂保險”,因此必須加大對保險的宣傳力度,而農民對保險產品的接受程度,很大程度上受營銷員的引導和影響。 除此之外,保險公司專門的農險部門的設立、管理模式創新、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的創新、與政府的合作模式創新、理賠管理的創新等工作,也相當重要,需要加強。一些壽險公司通過參與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保險及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取得了較好社會效益。中國人壽安徽、黑龍江分公司對農村網點賠款推行透明化管理。將每月的賠款給付明細張榜公布,并在公布后對已決賠款進行跟蹤走訪,征求意見,確保賠款公正、公平、準確、合理,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總體看,包括組織形式的創新等工作,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