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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也可以舊換新 巧用條款避免損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 05:29 中國證券報
□黃美姣 轉換合同 保費變保障 張女士今年51歲,15年前購買了一款為期20年的定期壽險,隨著年齡的增長,她對購買的定期保單感到懊悔:眼看著保單馬上就要到期,15年來約25000元保費除買了個放心,再沒起到其他作用,她感覺這樣的投資實在有點兒冤枉。其實,只要在保單里找到一項名為“可轉換權益”的條款,就可以對保單“以舊換新”。 目前不少定期保險規定,在合同有效期間內,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滿兩年后任意一年的生效對應日將合同轉換為公司當時認可的終身、兩全或年金保險合同,轉換后的新合同將于轉換日開始生效,保險公司將按以原合同的核保等級、轉換之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新合同的費率計算保險費。 由于張女士當年選擇的是帶有“可轉換權益”的定期壽險,她如今可以在保單期滿前幾年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將原保單轉為兩全壽險、終身壽險或養老保險,以原保單中的現金價值抵交轉換后險種的一部分保費。 經過計算,張女士15年繳納的約25000元保費扣除已發生的管理費用、保障費用等,現金價值大約在6000元,如果她覺得此時身故保障對自己意義有限,就可將定期壽險轉換為兩全保險或年金保險,這樣,相當于變相將繳納的保費拿回了四分之一,且可以將保障變成生存時的給付。 資金不足 定期再終身 剛參加工作的小李,最近在為買定期壽險還是終身壽險猶豫不決:自己更中意能保一輩子的終身壽險,可從經濟能力上來說,似乎保10年、20年的定期壽險更適合自己。 對于同一保險公司的定期和終身保險而言,當兩個產品保障范圍相同時,終身險種的保費是定期險種的3倍左右。因此,小李可以在剛剛工作時,先購買定期壽險,如購買定期壽險10萬元,分20年繳費,每年需繳保費2000元,而不需要馬上投保同一家公司20年繳費期、年繳保費高達6200元的終身壽險。 當將來經濟情況好轉了,利用保單轉換,變相地利用部分已經繳納的定期險保費,再將定期壽險轉為自己更加需要的終身壽險,將身故保障延長到一輩子。 教育保險 轉換改保障 彭小姐今年24歲,以前購買的教育金保險即將到期,她正在考慮購買一款能夠提供終生保障的壽險,卻擔心目前還無法承擔高額的保費。 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教育費用是他們一筆最大的開支。許多家長在孩子剛出生時,就會為他們購買少兒教育金保險。這些保險通常隨著孩子在25歲左右接受完教育后就結束了。可是,孩子在25歲以后依然需要保障,而保障需求的側重點也隨之變為身故、疾病和養老。因此,彭小姐的家長可利用保單的轉換功能,考慮把多年前的這份定期的少兒險保單轉換成兩全保險、養老保險,為子女提供進一步的更適合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多數保險公司的保單轉換條款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一般而言,保險公司規定,保單轉換要在保單生效兩年后才能開始。并且有些公司的“可轉換權益”規定,被保險人年滿45周歲或60周歲以后不再享有此項權益。或有些公司規定,原保險繳費期滿前兩年開始不再享有此權益。因此,保單“以舊換新”要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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