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巧用保單:以舊換新減少損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01:02 新京報
■ 理財課堂 【案例】 王女士今年45歲,15年前購買了一款為期20年的定期壽險,繳納保費約25000元。由于定期壽險屬于保障型險種,不出險不理賠,眼看保單馬上就要到期,王女士覺著交付的保費除了買個放心沒起到其他作用。王女士很想知道有何辦法可以讓自己的這份保費不“白交”。 【專家分析】 明亞保險經紀理財師宋磊表示,如果在王女士的保單里可以找到一項“可轉換權益”條款,那么她就可以按規定對保單進行“以舊換新”來減少自己的損失。 宋磊介紹,目前,不少定期保險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兩年后可將合同轉換為公司認可的終身、兩全或年金保險,保險公司會按原合同的核保等級、轉換之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新合同的費率計算保險費用。 如果王女士當年選擇的是帶有“可轉換權益”的定期壽險,她如今可以在保單期滿前幾年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將原保單轉為指定保險,以原保單中的現金價值抵交轉換后險種的一部分保費。經過計算,王女士繳納的保費扣除已發生的管理費用、保障費用等,現金價值大約在6000元。如用這部分現金價值轉換購買其他險種,相當于變相將繳納的保費購買了新的保障,延長了保障期限。 除了定期壽險之外,教育金保險也可以轉換。少兒教育金保險期限通常在孩子25歲左右接受完教育后就結束了。消費者可使用保單轉換功能,將定期少兒險保單轉換成其他保險。 另外需要注意,多數保險公司的保單轉換條款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一般而言,保單轉換要在保單生效兩年后才能開始;有些公司的“可轉換權益”規定,被保險人年滿45周歲或60周歲以后不再享有此項權益。 本報記者 殷潔 相關報道: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