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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介違規現象突出 本月底成整改最后期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3:04 第一財經日報
陳天翔 保險中介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保險市場上的一股重要力量,但是伴隨發展而來的一個明顯問題就是,自身管理的不規范。《第一財經日報》于日前從上海保監局了解到,根據上海地區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上報的2006年度外部審計報告,通過對各機構備案的職業責任保險和保證金協議的核對,發現部分機構存在業務和財務管理不規范的行為。并要求各相關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針對審計報告、職業責任保險和保證金存款協議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并整改,并于8月31日前將整改報告上報。 上海保監局表示,審計結果顯示有的代理機構和經紀機構未設立獨立的代收保險費或客戶資金專戶,有的中介機構雖然設立了專戶,但是保費收支并未全部通過專戶進行核算,這就很容易使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發生混淆,代收保費和其他客戶資金的安全很難確保,很容易出現挪用的情況。 另外,在監管費問題方面,截至審計報告日,有的中介機構仍未繳納2006年度監管費,有的未按照當年營業收入的1.5%。在年終決算后清繳,也未繳存營業保證金或投保職業責任保險,還有的中介機構投保的職業責任保險已到期,未辦理續保手續。 上海保監局同時還表示,選擇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機構,應當認真審核已投保的職業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是否符合要求,其中保單對保險代理機構一次事故的賠償限額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一年期保單的累計賠償限額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同時不得低于保險代理機構上年營業收入的兩倍。保單對保險經紀機構一次事故的賠償限額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一年期保單的累計賠償限額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同時不得低于保險經紀機構上年營業收入的兩倍。職業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不符合規定的機構,應當向保險公司辦理批改手續,提高責任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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