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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模式創新 突破責任險發展瓶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02:40 第一財經日報
俞燕 當九江大橋坍塌事件、山西礦難等災難事故灼痛人們的眼睛時,或許沒有人意識到,這背后折射出作為災害危機處理重要方式的責任保險的重要性。 責任保險的發展,被業內稱為保險業發展的第三階段,是保險業直接介入社會發展進步的具體表現。然而,保障弱勢群體利益的責任險,本身卻很“弱勢”。目前責任險僅占我國產險比重的5%左右,遠遠低于發達國家30%的占比。2004年以來,更是出現萎縮態勢。 在今年的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曾表示,今年要把與社會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密切相關的行業部門作為發展責任險的重點領域。 有業內人士認為,我國的責任險舉步維艱,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法律環境不健全。目前我國在很多領域沒有相關的立法,很多損害責任認定不清,部分責任險種的開展尚不具備充分的法制條件。天津市保監局產險處處長董淑珍介紹說,目前與責任險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僅有39部,而且大多數的法律層次較低。 此外,由于責任風險的額度和規模隨外部環境和因素不斷變化,其風險估測難度較大,易導致責任保險費率不合理。即使在責任險發達國家,因其風險估測的困難也常扮演“虧損制造者”的角色。 有業內人士指出,我國的責任險開辦時間短,經驗數據有限,保險公司很難準確評估風險,一些責任險種存在定價過高、賠付率過低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責任險的發展。 盡管存在諸多瓶頸因素,對于責任險發展和創新的探索卻已經開始邁步。在天津保監局的牽頭下,日前天津確定了由人保財險、渤海財險等四家保險公司為試點公司,對首批11個責任險產品進行試點。 董淑珍表示,在法律環境尚待完善的現狀下,與各級政府部門和主管單位建立有效的溝通和協調機制是責任險順利推行的重要因素,為此天津保監局和有關部門采取了“責任險推行意見書面確認函”的形式,從而避免了扯皮推諉的現象。 人保財險天津分公司總經理馬炳超認為,對保險公司來說,如何與參保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機制,制定有效的防災防損措施,是責任險推動的一大重點,此外,還需要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調整產品模式。 渤海財險總裁王建東則建議,可通過模式創新,將政府支持企業的運作方式,變成商業化的市場運作方式。據介紹,一些責任險等產品可以設立專項風險保障基金,實行國際上通行的“政府財政補貼推動、公司商業化管理運營”的“資金托管”模式,從而實現政府、企業和保險公司的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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