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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費率浮動30%惹爭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 05:15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羅裕 2006年7月25日,延安路高架下車流排成長龍。有車主稱,在交通高峰期易發生追尾等意外事故。張棟早報資料 從今年7月1日開始,交強險費率將與每位車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章記錄掛鉤,實行上、下最高30%的浮動。6月15日,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6月25日。 雖然這一草案的目的是實現“獎優罰劣”,但在昨天,類似“獲罰容易、獲獎難”的爭議聲音已經出現。 計算三種嚴重交通違章 據該草案介紹,按照保監會規定,從7月1日起,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將在全國統一施行,安全駕駛者可以享有優惠的費率,交通肇事者則將負擔高額保費,以此實現“獎優罰劣”。 與費率浮動掛鉤,一是車主上一保單年度發生有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二是車主上一保單年度發生三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闖紅燈或逆向行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的情況。 掛鉤時,只計算上年度已賠付的交通事故賠案和已最終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但如果因為車主無過錯發生的交通事故,將不采用浮動費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動。 車主戲言是“美麗餡餅” 雖然目前草案還在征求意見期,但類似“獲罰容易、獲獎難”的爭議聲音已經出現。 昨天,滬上數名車主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均表示,三年無違章方能降低30%費率等條件苛刻,難以接受。 “我是一名老司機,但一年內仍會發生一兩回剮蹭等小交通事故。要做到三年沒有違章行為,難度實在太高。”有10年駕齡的司機金先生坦言,“網上公示的草案頗有些難為人,違章停車、壓線等情況,稍不注意就會發生,很容易導致多交保費。” 私家車主賀小姐也聲稱:“實施交強險浮動費率制度固然是件好事,但上海的機動車數輛與日俱增,在高峰時段發生追尾等意外事故的概率大增。像我這樣的新司機,看來只有繳納高費率交強險的份兒了。這樣的政策幾乎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美麗餡餅’。” “下調費率可能性很大” 對此,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內部人士昨天解釋說,制定浮動費率本身不是為少收或多收車主的保費,而是為鼓勵車主不要違章駕駛,注意安全,“各地保監局可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根據草案制定細則,上報保監會審批。” 另據早報記者了解,保監會已下發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將經營一年的交強險業務盈虧情況上報,預計于9月對外公布結果。“迫于各方的壓力,保監會下調交強險費率的可能性很大。”太平財險車管部副總吳南浩說。 ◇新聞檔案 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出生記” 4月6日,北京律師孫勇向保監會提交《撤銷交強險賠償限額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指責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的“暴利”。保監會以“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為由不予受理。 4月27日,孫勇將保監會告上法庭。同一天,北京律師劉家輝受全國156位車主的授權委托,向保監會遞送《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聽證申請書》。 5月22日,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否認交強險存在400億元的“暴利”,并表示7月1日起將在全國統一實行費率浮動機制。 ◇草案解讀 交強險浮動比率 ◆與交通事故相聯系浮動: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還未發生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的,最高下浮20%。 反過來,上一年度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況均不浮動。 ◆與交通違法行為相聯系浮動:上一年度每發生一次闖紅燈或逆向行駛的,上浮10%,但最高不超過30%;無證駕駛的,上浮20%;酒后駕駛或交通違法行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 反過來,上一年度未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下浮10%;第二年還未發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的,最高下浮30%。 交強險計算方式 最終保費=基礎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浮動比率)。 例如:6座以下的私家車主一年內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但有過1次酒后駕車,其第二年繳納的保費為:1050×(1-10%)×(1+30%)=12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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