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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公司償付能力務必月底達標 否則加大分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 02:1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目前,產險業整體償付能力狀況良好 資料圖 本報記者 盧曉平 昨日,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償付能力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償付能力不達標或可能出現不達標的財產險公司,應迅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改善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其中之一是積極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 除了上述以外,還可以加大分保力度;停止設立分支機構,并加強對現有機構的管理;合理控制業務規模和發展速度,切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支付所有到期債務和承擔未來責任的能力,償付能力達標是保險公司防范經營風險,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近年來,財產保險市場持續快速發展對資本實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產險業整體償付能力狀況良好,但是,隨著業務的快速增長,個別產險公司出現了階段性的償付能力不達標的情況,對公司的穩定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通知》要求各產險公司應高度重視償付能力管理工作,并明確了最后期限。 根據要求,目前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如果近期不能通過增資擴股工作使償付能力達標,務必通過采取加大分保的措施,于2007年2季度末使償付能力達標。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采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按照《通知》要求,各產險公司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償付能力管理,實時監測償付能力狀況,及早制定方案,不斷改善償付能力狀況。包括:一是嚴格按照《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計提各項準備金,確保各項準備金科學、合理、充足;二是嚴格按照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編制并按時報送償付能力報告;三是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規劃,及時預測償付能力狀況,盡早采取措施,不斷改善償付能力狀況,確保每季末公司償付能力達標。 據悉,各產險公司應在7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通知精神情況,書面報告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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