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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及期貨人士就華夏交易所案件聊天實錄(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11:26 新浪財經
母潤昌:那是屬于期貨交易,他打著叫商品現貨交易所,不是期貨交易所,所以工商這塊,等于他抓住了所有法律的漏洞。 主持人權靜:那我們現在有沒有現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就是這個現貨交易所是確實存在的嗎? 母潤昌:現在有電子交易市場,大宗商品市場,現在全國有幾十家,他現在用的是一個規范,但利用了這個他就可以設立相關的交易。 岳成:因為他用的現貨,而不是期貨,因此躲開了證監會的監管,現貨必須得有倉庫,得有現貨才能交易,如果沒有倉庫的話那就構成了詐騙。 主持人權靜:而且他是倉單交易。 母潤昌:所謂的倉單,其實那個倉單跟期貨里頭的荷葉又是類似的,可以買空賣空。 主持人權靜:其實這個事情我覺得它的性質完全就是郭遠峰一干人等,他們自己空造一個概念出來,然后再組織一幫人交易,他自己掌握游戲規則,其實一開始它就不是一個正而八經好的公司。 母潤昌:我覺得從動機、目的都是不純的,所以今天走到這個下場也是必然的結果。 主持人權靜:包括我們之前也聯系過相關工商部門的領導,能不能出來講一講就是說這個民營公司為什么就能注冊成華夏交易所,但是很遺憾目前我們沒有取得什么進展。但是凡事都有開始,大家一起來關注這個事情,這個事情才能一步一步走上正軌。 網友:光一個期貨公司是成不了什么大氣候的,華夏交易所還有一大批的代理商,代理商應不應該負什么法律責任?代理商是受害者,還是華夏交易所的同謀共同騙大家的? 母潤昌:如果說代理商假如知道這樣的內情,或者跟他一起搞一些事情那就是同謀,假如代理商本身被欺騙了,那他也是受害者。 主持人權靜:岳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給我們補充一下。 岳成:代理商如果知道這個東西是騙人的,就和華夏交易所他們是共同來騙受害人的,當然是共犯了,代理商現在假設是被騙了,他并不清楚,那么代理商本身是受害人,而不是騙人的人。 主持人權靜:但我們看到之前很多資料都顯示,說很多代理商的錢也被郭遠峰卷到美國去了,所以這中間就不好說了到底是什么因素。咱們現在討論了這么長時間,現狀是怎么樣的,最主要的目的還是找到事情解決的辦法,我們下面就來討論一些大家覺得有用的問題,就在于這個案子現在發了,郭遠峰現在跑了,我們怎么樣才能追回自己的損失。 網友:能不能去告政府不作為? 主持人權靜:岳律師,您覺得這個可行嗎? 岳成:現在還不能告政府,只能告犯罪嫌疑人,只能告華夏交易所,或者華夏交易所的老板,因為他涉嫌犯罪,把大家的錢拿走了,這就刑事附帶民事,當前對于受害人來說應該積極舉辦,配合公安破案。公安應該首先追繳逃犯,而且要控制財產,把華夏交易所的所有財產都應該控制住。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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