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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基礎知識:簡析期貨的穿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9:4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平安期貨 王兆先 與強行平倉密切聯系的風險狀況是穿倉和棄倉兩種風險。所謂穿倉是指客戶賬戶上客戶權益為負值的風險狀況,即客戶不僅將開倉前賬戶上的保證金全部虧掉,而且還倒欠期貨公司的錢,俗稱暴倉。在期貨公司嚴格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的情況下,穿倉事件并不常見,但也時有所聞,原因是在行情劇烈波動的情況下,客戶的持倉可能會被快速封在停板上。若次日在慣性作用下大幅跳空開盤而客戶上日又是滿倉,則可能出現穿倉事件。 值得指出的是,股指期貨仿真交易開始后,媒體時有報道說“客戶穿倉xx萬仍可交易”,這里所描述的穿倉并非真實的穿倉,因為這些媒體錯將客戶仿真交易上客戶可用資金為負的狀況視為穿倉,而此時客戶權益仍然為正,只是可用資金為負,并非出現了穿倉。 例如,某客戶在保證金賬戶上存入30萬,并在滬深300指數期貨4000點時買入1張合約,在期貨公司實收保證金12%(忽略交易費用)的情況下,開倉保證金及可用資金為: 開倉保證金=4000×300×1×0.12=144000元 開倉后可用資金=300000-144000=156000元 顯然,只要滬深300指數期貨不下跌到3000點之下,客戶都不會出現穿倉事件,因為從4000點下跌到3000點,下跌點位為1000點,按照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乘數300元計算,客戶虧損=1000×300=300000元,正好等于客戶初始保證金的金額。當然,除非行情出現劇烈波動情況,期貨公司的風險控制機制一般不會讓客戶的持倉進入穿倉這樣的風險狀況,通常當客戶權益只能滿足交易所收取的保證金水平時(即觸發了強平點),期貨公司就會向客戶發出追保通知書,并且對客戶賬戶和行情實施密切監控,當客戶風險狀況繼續惡化并且行情沒有朝有利于客戶持倉方向發展的跡象時,期貨公司會在履行了必要的通知義務后實施強制平倉。 那么,媒體所說的“客戶穿倉xx萬仍可交易”的情況在什么點位出現呢?對于上述客戶來說,只要滬深300指數期貨不跌穿3409.1點,該客戶賬戶上的可用資金都是正的。因為在3409.1點,持倉保證金為122727.6元(注意,因為點數下跌了,所以持倉保證金下降),而從4000點下跌到3409.1點,客戶虧損了177270元(為何與開倉后可用資金不同,讀者自己思考),合計299997.6元,約為初始資金30萬元。跌破3409.1點,客戶賬戶上的可用資金就進入負的狀態,也就是媒體所指的情況,但這并非客戶的賬戶出現穿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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