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老鼠倉”案即將落錘,涉案人時任華夏基金債券交易員。兩年半時間,這位交易員動用不到200萬本金,利用“老鼠倉”路徑,獲利1773萬余元。券商中國記者獲悉,該案件將于近日判決。
我們先來看看這一案件的幾大看點:
一是這一案件屬于典型的傳遞型“老鼠倉”類案件,即非公開信息在涉案人員人際圈中傳遞,違法獲利并通過多種手法轉(zhuǎn)移到關(guān)聯(lián)人名下。
二是通過交易員“公用賬戶”獲知基金買賣操作的王某,違法手法簡單粗暴。“當天跟買,次日賣出”,總體算下來,涉案賬戶八成以上的交易都有盈利。2011年8月9日,公司內(nèi)控系統(tǒng)升級,交易員公用賬戶停用。
三是在超出行政追訴時效且“零口供”的情況下,公安機關(guān)辦案人員通過縝密的客觀證據(jù)鏈,將其繩之以法。身為知名大學法律系高材生的王某,曾研究了大量的判例資料,構(gòu)筑了牢固的心理防線,一直負隅頑抗,而王某也將因此被從重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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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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