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吳曉婧)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正式批準逮捕原博時基金[微博]經理馬樂。
出生于1982年的馬樂,2006年從清華大學畢業后進入博時基金工作,2010年7月起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
經偵查機關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博時精選交易股票的非公開信息,操作其控制的三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神州行卡電話下單,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買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額人民幣10億余元,獲利近2000萬元。
馬樂在接受訊問時供稱,其利用控制的三個證券賬戶,通過先于基金賬戶買入并先于基金賬戶賣出,使控制的賬戶獲得較高的穩定收益。據查,上述三個證券賬戶開戶人為馬樂妻子的親戚或同學,但賬戶均由馬樂操作,密碼也由他掌管。
辦案檢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馬樂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條之規定,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此外,檢方表示,根據現有事實和證據的情況,馬樂有干擾證人作證的可能,具有社會危險性,有逮捕的必要,因此對其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