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基金[微博]原基金經理馬樂 資料圖
博時馬樂,碩鼠出倉,膽子之大,史上罕見。
記者2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該院近日正式批準逮捕博時基金經理馬樂。
案情出水,業界震驚。
偵查機關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博時精選交易股票的非公開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神州行卡電話下單,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買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額人民幣10億余元,獲利近2000萬元。
無論是涉及股票數目,還是涉案金額以及獲利金額,馬樂一案均遠遠超過此前的“老鼠倉”案件,為國內基金業史上首見。
從年輕有為的基金經理,到身陷囹圄的過街老鼠,馬樂不是第一個,或許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新星隕落背后,空談基金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漸顯無力,在制度層面更加完善監控、加大懲處力度,成為眾心所向。
⊙記者 吳曉婧 ○編輯 張亦文
買入相同股票76只
成交金額10億余元 獲利近2000萬元
“升級版”老鼠倉
經偵查機關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博時精選交易股票的非公開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神州行卡電話下單,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買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額人民幣10億余元,獲利近2000萬元。
這意味著,無論是涉及的股票數目,還是涉案金額以及獲利金額,均遠遠超過此前的“老鼠倉”案件。
在接受訊問時,馬樂供稱:“我利用控制的三個證券賬戶,先于基金賬戶買入,基金賬戶再買;先于基金賬戶賣出,基金賬戶再賣,使控制的賬戶獲得穩定的較高收益。”據查,該三個證券賬戶開戶人為馬樂妻子的親戚或同學,但賬戶均由馬樂操作,密碼也由他掌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涉案金額巨大外,其手法也更加隱蔽。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一些創新的金融產品開始成為升級版老鼠倉的“避險天堂”。例如,融資融券的信用擔保賬戶,可以讓老鼠倉掩飾得更隱蔽,某些傘形信托產品,也成了老鼠倉棲身之地。
辦案檢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馬樂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條之規定,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檢方表示,根據現有事實和證據的情況,馬樂有干擾證人作證的可能,具有社會危險性,有逮捕的必要,因此對其批準逮捕。
“基金碩鼠”屢禁不止
“老鼠倉”的再度曝光就像一條導火索,將表面風光無限的基金業背后深藏的隱憂一一浮現。職業道德與素養未能抵擋住資本市場的“暴富效應”以及巨額利益的誘惑,即便是最為富有的一個群體,依然難以克服人性中貪婪的一面。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已經有原上投摩根基金經理唐建、原南方基金基金經理王黎敏、原交銀施羅德投資總監李旭利和原交銀施羅德基金[微博]經理鄭拓等10人涉嫌老鼠倉而被查處。
“基金碩鼠”為何屢禁不止?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暴露出“老鼠倉”問題的不乏成立時間較長、在業內有較大知名度的基金公司,但接連出事,說明了基金公司內控制度普遍存在漏洞。
對此,滬上一家基金公司督察長表示,防范內幕交易行為向來都是監管的難題,很難利用制度來完全規避人性弱點。在其看來,隨著市場化的推進,以前“堵”出來的問題將會得到一定程度的“疏導”。在其看來,從業人員炒股放開雖然是大趨勢,但如何落實到微觀可操作層面,仍有待觀察。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相比海外來說,中國對內幕交易的處罰力度稍顯輕微,未來應加大處罰力度。根據刑法規定,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但此前的“老鼠倉”,在量刑上并未從嚴。
此外,從目前的“老鼠倉”案件來看,存在取證困難情況,使得部分基金經理面對巨大利益誘惑不惜鋌而走險。業內人士表示,基金經理都是高智商人員,如果存心做老鼠倉,會將一些調查手段、取證方法、金融產品都研究得非常透徹,甚至交易所、監管層發現異常交易的賬戶后,都很難確定操縱股票嫌疑人的真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