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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問題集中暴露
北京某基金經理認為,通常情況下,分紅主要根據契約要求,也會受到投資策略和對市場判斷的影響 “手頭有現金,又不看好行情的時候也可能會選擇分紅,但2008年初市場下跌太快超出意料。”
業內人士指出,正是由于2007年和2008年牛熊轉變的特殊行情,開放式基金分紅問題集中暴露,而對于未分紅的原因各基金公司說法不一,綜合上述未分紅情況,基金公司對牛市紅利“拖延”分配主要有兩種解釋。
一種是,2007年中部分基金曾進行過拆分,使得凈值歸一,2007年10月后市場行情發生變化,基金凈值上漲緩慢,限制了分紅空間。有基金公司表示,原本計劃多積累些凈值再分紅,但是2008年初市場急轉直下,想分紅時已無法達到合同規定比例要求,如果分紅則會是份額凈值低于1元,違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的合同規定,且市場大幅下跌的時候刻意為分紅賣出股票也會影響投資策略,如果大比例分紅會對市場造成沖擊。鵬華、南方、工銀瑞信等基金公司作出了類似的解釋。
而上述基金中,華安創新,鵬華、南方等公司旗下基金都曾在2007年進行過拆分,31只未分紅基金中2007年拆分基金超過一半。但是,拆分之后是不是開放式基金是否可以不分紅?基金業并沒有明確說法。
而2008年拆分基金在面值下進行分紅的情況也并非少數。
2008年初華寶興業多策略增長基金在拆分時修改基金合同將 “本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改為“本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1.00元”,按比例拆分后其面值相當于0.436元,2008年3月,在分紅前一日單位凈值為0.6819元的情況下,即不違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的條款,該基金實施了分紅,當時這種在僅拆分2個多月后、出現虧損的情況下將20%多本金返回投資者的做法受到很多質疑。而2008年底又出現友邦盛世、興業趨勢、國海收益等一批拆分基金效仿華寶增長,在最后關頭完成對2007年度的收益分配,這些基金分紅時凈值均在1元以下。
某上述公司人士稱,這僅是事后的判斷,當時的做法主要是為了不違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紅一次”的強制分紅條款。他指出,在基金產品設計之初確實沒有考慮周到,但是上述行為只是強調“初始面值”或“發售面值”的概念,算不算修改基金合同還值得討論,且監管部門并未反對。
2006年中期,在單只基金平均規模日趨小型化的背景下,績優基金通過拆分進行二次營銷的創新發展開始出現,2006年7月,富國天益價值基金成為首只拆分基金。2007年7月,市場再次7月再起掀起“拆分潮”,2008年初基金拆分施行備案制。截至目前,共有約80只股票市場為主要投資對象的開放式基金進行過拆分,但是2007年中期以來進行拆分的基金目前的平均凈值徘徊在0.5-0.6元。
另一種對未分紅的解釋是,與封閉式基金在會計年度后4個月內分紅不同,開放式基金合同中未寫明分紅截至日期。這給基金公司留下了較大的自主性,有未分紅的基金公司解釋,本計劃在會計年度后分紅,但2008年1季度基金凈值便大幅縮水,也有上述諸如博時基金公司的解釋,開放式基金分紅不一定在會計年度后進行。
2007年3月成立的招商核心價值基金2007年末可供分配利潤超過26億,該基金2007年報在未進行基金收益分配后注釋,“本基金于2007年3月30日成立,至2007年12月31日未滿1年。”但是此前業內也曾出現過中郵基金、長信基金等在封閉期即進行分紅的個案。
而無論是上文中的何種解釋,“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的規定使得各家未分紅基金公司認為自身并未違反合同。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基金面值的概念對封閉式基金分紅的指導意義更大,對開放式基金而言僅對基金會計計算收益時有意義,面值問題不應成為基金公司不分紅的擋箭牌。
開放式基金分紅的紅線到底何在?目前業內也并沒有統一看法。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研究總監王群航指出:面值為1元是業內約定俗成的做法,但是自從有了“拆分”這種創新之后,就給市場提出了一個新問題,即分紅的底線是初始面值,還是“拆分”調整之后的面值,不同的基金公司有著不同的解釋和做法,這給市場造成了一定的混亂,無論是哪個面值,市場應該有統一的規則。
而晨星(中國)研究中心分析師王蕊指出,拆分基金分紅可以不受1元面值限制,她認為比較而言,華寶興業等基金公司的做法相對合理。
王群航認為,基金拆分造成了“份額增加”這種市場繁榮的假象,建議為目前那些已經拆分基金,趁著現在面值在0.5元左右這個 “歷史機遇”,“脫下馬甲”將其恢復原形--讓已經“拆分”的基金復原,這是解決當前“面值之爭”最簡潔的做法。
不少基民在投資之初對基金分紅并沒有清晰的認識,現在毛女士也一心想著等基金解套再贖回,但是既然未寫明分紅截至時間,毛女士不知道當2008年的虧損得以補上后,如果基金凈值回到1元之上,自己那幾只基金2007年的紅利是否還可以分得。
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