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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利潤分配預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 03: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9月5日生效,截至2007年8月21日本基金可分配利潤為1,278,600,511.29元,每10份基金份額可分配利潤為2.65元。根據《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向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實施第三十九次分紅,F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潤分配方案 向權益登記日交易結束后,于除息日在注冊登記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份額持有人進行利潤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將以權益登記日日終本基金可分配利潤為準進行利潤分配。實際分配金額以利潤分配結果公告為準。 二、利潤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07年8月24日 2、除息日:2007年8月27日 3、派現日:2007年8月28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 2007年8月28日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 2007年8月30日 三、利潤分配對象 2007年8月24日交易結束后,于2007年8月27日在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利潤發放辦法 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7年8月29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7年8月30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投資者變更分紅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所對應的收費模式,提交相應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 3、如投資者在多個銷售機構購買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銷售機構所做的針對某一收費模式購買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變更,適用于該投資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費模式所購買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4、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含2007年8月2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于2007年8月24日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七、銷售機構及咨詢方式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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