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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政實施以來 個人購匯金額同比增259.4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15:16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16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鄧先宏今日透露,《個人外匯管理辦法》自今年2月1日實施以來,個人購匯金額同比增長了259.42%,個人結匯金額同比增長31.52%,政策效果顯著。 鄧先宏今日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表示,《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從政府到民間的反映都很好。辦法對個人外匯管理,在總額管理之內,個人不用像過去那樣用很多憑證,可以直接辦理。超過一定額度的,經常項目的拿身份證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就可以在銀行辦理,進一步滿足個人的外匯需求。 鄧先宏表示,《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對個人對外貿易也給予了充分便利。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通過個人外匯結算賬戶,像企業機構那樣進行外匯收付匯管理。而且也規定,對外貿易經營權沒有取得備案,是個體工商戶或者有其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委托代理外貿公司進行收付匯或者劃轉、結匯等,在結算賬戶之內,沒有經營限額的控制,只要有真實的交易背景,對收匯、結匯都給予方便。 此外,《個人外匯管理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資本項目個人收付匯的規定。同時,不再區分現匯和現鈔賬戶,在賬戶性質上區分為儲蓄賬戶、結算賬戶和資本賬戶,根據不同的交易活動性質來進行收付匯的。(據中國政府網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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