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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出境有了標準范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7:04 人民網-市場報
為加強對美術品經營活動的管理,促進藝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2004年7月,文化部重新修訂、頒布了《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其中涉及到對美術品經營單位的監督、對美術品進出口活動的審核等內容。美術品是特殊商品,對美術品的鑒定和審核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和素養,因此在監管過程中藝術品鑒定評估機構的專業意見是政府部門決策的主要依據,也是執法判定意見的重要參考。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藝術品評估委員會根據《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協助中國海關對多件出境美術品進行了審查、評估,為規范藝術品出境提供了標準范例。 日前,在深圳海關,一自稱藝術家的旅客攜帶一批美術作品準備出國辦展覽。其中一尊毛澤東銅像,面部用銅活字翻鑄,凹凸不平的字塊組成毛澤東頭像。此外還有一些以毛澤東頭像為題材的瓷盤,人為將毛澤東頭像打碎裝入盤中。深圳海關報北京海關要求審查這批出境美術作品。北京海關報請文化部,希望國家文化主管部門提出出境審核意見。文化部藝術品評估委員會根據《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認為這批作品沒有按規定向文化部上報申請出國辦展,沒有文化部的批準文件不能辦理出境手續。根據《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中有關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美術作品禁止經營的規定,藝術品評估委員會認為,頭像作品與公眾認知的對毛澤東同志的評價不符,因此做出了不適宜出境或在國內外做公開展出的決定。 藝術品評估委員會副秘書長呂立新認為:“通過這一事件,表明了藝術品評估委員會的權威性已經得到政府執法部門及司法機關的認可,體現了國家專業藝術品評估機構協助政府加強美術品出口管理及內容審查的重要性。” (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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