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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藝術品拍賣業的收費方式亟待變革 (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17:04 藝超網
一、賣家傭金收費的現狀與問題 賣家需要支付的費用,除了我們熟悉的傭金,還包括鑒定費、圖錄費、保險費等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我們可以將拍賣公司向賣家收取的這一系列費用,統稱為賣家傭金收費。賣家傭金收費看似全國統一,其實內有乾坤。如果順利成交,拍賣公司將按落槌價的10%扣除傭金;假如未能成交,拍賣公司也要按保留價收取“保留價傭金”(也叫“未拍出手續費”)。保留價傭金的多少則因拍賣公司而異,通常收取保留價的2%~3%。當然,除了傭金之外,拍賣公司還將收取包括鑒定費、圖錄費、保險費在內的“其他各項費用”。這幾項費用,也不是小數。 鑒定費的多少因公司而異,從免費到數千元不等。圖錄費的多少也因公司大小、圖錄篇幅和大拍小拍而異,一般從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此外,拍賣公司還要按照拍品的落槌價(順利成交)或者保留價(未能成交)的1%收取保險費。有的拍賣公司還會另外收取拍品的包裝費、宣傳費、保管費、檢測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舉例來說,北京某拍賣公司在上拍前,就要向賣家收取以下費用:收取整版2000元,半版1000元的圖錄費;預收占拍品保留價1%的保險費;同時預收占拍品保留價1%~2%的宣傳費。如果拍品流拍,未能順利成交,以上費用不退,還要另外收取占拍品保留價3%的保留價傭金。 這就是說,拍賣公司舉辦拍賣會的經營風險幾乎完全轉嫁到了賣家身上。據業內人士透露,某公司的一場大型拍賣會,即使一件拍品都沒有成交,拍賣公司也能賺100多萬元。從某種意義上講,目前的這種賣家傭金收費方式,實際上是文物藝術品拍賣業混亂和無序的深層次原因:拍賣公司旱澇保收,生存壓力自然大減。拍賣行業有利可圖,吸引不少新跟進者。市場混亂殺雞取卵,買家賣家皆受其害。 二、為何進行賣家傭金收費改革 一個能夠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的行業,是博弈各方有望通過合作獲益的行業。如果一方的收益意味著另一方的損失,博弈雙方的收益和損失相加永遠為“零”,這種損人利己的合作顯然難以為繼。就文物藝術品拍賣業而言,整個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建立在賣家、拍賣公司和買家“三贏”的基礎上,三者缺一不可:賣家不能獲益,好貨自難送拍;上拍拍品不佳,難以吸引買家;買家頻頻被欺,怎會回頭再來;雙方都不捧場,公司如何生存? 在賣家、拍賣公司和買家的博弈中,假如僅僅是賣家和拍賣公司的“雙贏”,或者是買家和拍賣公司的“雙贏”,甚至是拍賣公司的“單贏”,都不是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信號。如果賣家和拍賣公司的博弈是零和博弈,這種雁過拔毛,再無下次的一錘子買賣,更是整個文物藝術品拍賣業的災難。 從某種意義上講,目前這種賣家傭金收費方式的最嚴重問題就在于,賣家傭金收費方式確保了公司只要征集到拍品,就幾乎穩賺不虧。在許多拍賣公司還不具備內控機制的情況下,他們很難有足夠動力把好拍品征集的遴選關。因為雖然拍賣會的成交額和成交率會影響效益,不過就算全場流拍也僅僅是賺多賺少的問題。可能會影響公司的發展,但不至影響公司的生存。如果管理層短視經營,董事會目標模糊不清,監事會監管不夠得力,結果很可能不容樂觀。遺憾的是,許多中小型拍賣公司和個別大型拍賣公司,確實為了追求短期利潤,采取短視行為,將拍品數量作為主要利潤來源,而不是以成交額和成交率取勝。 事實上,對于拍賣公司而言,賣家之所以愿意支付高昂的費用,是為了通過拍賣“發現”拍品價格;買家之所以會不辭勞苦千里尋來,其實是沖著賣家提供的“好東西”。賣家被拍賣公司傷害的后果,只能是另選其他的交易方式。這是目前的賣家傭金收費方式亟待變革的深層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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