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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招數花樣翻新(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13:42 京華時報
某些人雖然有一定的專業知識,但是缺少起碼的職業道德,全為市場炒作、或者為擴大報紙的發行量、網站的點擊量而“工作”,不“出格”的事,不“轟動”的事不作。一些報紙、網站也沒有“過濾器”、“防火墻”,不論什么內容,只要是能引起“轟動”的就刊登。藝術品鑒定之中的第四“怪”:越“出格”、越“轟動”的事情越好辦。 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對書畫鑒定說三道四的,書畫鑒定的理論和技能是非常高深的。不排除民間可能有些接觸“生坑”青銅器、“生坑”瓷器較多的人,他們可以對青銅器、瓷器有一些鑒定心得。書畫鑒定的理論和技能可不是能從“生坑”里總結得出來的。也不是上過幾天鑒定培訓班,聽過若干次鑒定講座,就可以自封為“鑒定”家了。藝術品鑒定之中的第五“怪”:粗通皮毛就開口,講座出身就“坐堂”。 藝術品鑒定是對藏品進行真、贗鑒定,而不是對藏品進行估價。某些東郭先生或某些魚目混珠的人,自己對真、贗沒有發言權,或者自己對自己的“眼力”都沒譜,就用評論藏品價錢的方法投機。藏品價值是見仁見智的,是隨市場變動的,所以他們的伎倆時能得逞。藝術品鑒定之中的第六“怪”:以價(值)代鑒做表演。 有一些像博物館專家(布展專家)、修復專家、裝裱專家、文博專家、民俗專家、考古學家、理論專家、跑文物口的主持人及編輯和記者等,他們可能了解與鑒定接近的某一領域,但絕對不是這個領域的鑒定專家,我們不能把這些其他領域之中的專家們,簡單等同于就是鑒定專家。藝術品鑒定之中的第七“怪”:他行的“專家”大客串。 有一些所謂的科學鑒定機構,使用一些“儀器”,打著科學鑒定的旗號,為投資者提供鑒定。其實這些鑒定機構連他們自己都不相信,筆者就曾經為某科學鑒定機構的老總買東西提供過鑒定意見。藝術品鑒定之中的第八“怪”:連老總自己都不用的儀器大販賣。 鑒定從業資格認證制度亟待出臺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以上鑒定之中的“招數”,對投資者危害非常大。筆者建議,為杜絕和防范這些鑒定之中的“招數”,進一步規范藝術品鑒定、著錄、經紀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應該提到新的高度。近日獲悉,文物局準備出臺《民間收藏文物鑒定管理辦法》,對于收藏者來說,是個佳音。 對于鑒定、鑒定人從業資格認證制度的建立,筆者建議: 建立藝術品鑒定的準入制度、考評制度和禁入制度,什么樣的人有資格鑒定藝術品,可以頒發證書,建立檔案,出了什么問題就禁入,訂立行業法規。 建立藝術品鑒定的鑒定師問責制度,出了什么問題,有什么黑幕行為,對公私財產造成一定金額以上的損失者,要進行問責。 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在調整和補充鑒定委員過程中要進行公示,公開對候選委員的操守和資質進行評判,以制約腐敗現象的滋生。 建立藝術品的登記認證制度,保障藝術品的流通機制。 建立藝術品鑒定有效報道制度,建立藝術品有效報道媒體的認證制度。規定什么樣的媒體才有資格刊登鑒定報道意見和信息。可以頒發證書,出了什么問題就禁入,訂立行業法規。今后,將不是在任何媒體上刊登鑒定報道意見都是有效和可信的。 本篇文章來源于京華網 原文鏈接:finance.jinghua.cn/c/200803/24/n882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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