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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發行破冰 試點從上市公司入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5:4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試點從上市公司入手;審核制度采用核準制,公司債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采用櫥架發行制度,允許上市公司一次核準,分次發行等;公司債券發行不強制要求提供擔保 □本報記者 夏麗華 北京報道 中國證監會昨日頒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標志著我國公司債發行正式啟動。初期,試點公司范圍僅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試點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公司債券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托管”這一條被刪除。此前,公司債在證券交易所市場還是在銀行間市場掛牌備受爭議,業內人士認為,刪除這一規定為公司債將來在兩個市場實現跨市場交易留下了活口,有利于公司債市場的活躍。 證監會方面表示,《試點辦法》體現了建立市場化導向的公司債券發行監管體制的指導思想,即放松行政管制,建立以發債主體的信用責任機制為核心的公司債券市場體系以及信用評級、信息披露、債券受托管理人等市場化的配套制度,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投資機構識別風險、分散風險和化解風險的功能,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在公司債券市場發展中的基礎作用。 按照規定,發行公司債應當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等。 《試點辦法》規定了一系列市場化的制度安排,如審核制度采用核準制;引進股票發行審核中已經比較成熟的發審委制度;實行保薦制度;建立信用評級管理制度等。同時,確立了若干市場化改革內容:如公司債券發行不強制要求提供擔保;募集資金用途不再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掛鉤,包括可以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改善財務結構等股東大會核準的用途;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采用櫥架發行制度,允許上市公司一次核準,分次發行等。 證監會正在加快推進配套工作,一是制定關于資信評級機構的相關規定,該辦法不久將發布實施。此外,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也將于近期發布公司債券的上市、登記配套規則。二是建立和完善公司債券交易結算平臺。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債券交易系統作了進一步的完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也對債券登記結算進行了相應的安排。三是降低投資者的市場成本。 相關政策: 相關報道: 相關評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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