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案數量達歷年第二峰值 一些單位個人助非法集資最高拿四成回扣
昨日,銀監會相關人士指出,當前,非法集資形勢依然嚴峻,有的網絡借貸平臺已涉嫌非法集資。該人士稱,P2P網貸平臺是中介性質,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非法集資涉案資產變現后按比例清退參與集資人,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文/ 記者林曉麗、于夢江
昨日,銀監會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防范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情況。據介紹,目前非法集資案件多集中在中東部省份,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繼續處于高位,達歷年來第二峰值。
另外,會上發布了《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非法集資的行政認定、“向社會公開宣傳”的認定、“社會公眾”的認定、共同犯罪的處理、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等八方面的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參與非法集資的損失自擔
銀監會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指出,目前P2P借貸網站已屢現兌付危機、倒閉、卷款跑路,“P2P行業發現非法集資的已有幾十家,最大的單筆金額約五六億元,公安部門正在審理。”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4月上線僅一月的眾貸網倒閉至今,已有近百家P2P企業卷入倒閉潮。劉張君介紹,涉案資產的處置上,一般是案發地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涉案資產追繳,根據清理后剩余的資金,按照集資人參與的比例給予統一的清退,“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人人聚財CEO許建文告訴記者,目前P2P都是野蠻生長,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無監管機構,“政府應加大監管,設立最底線要求。”
銀監已啟動P2P監管研究
劉張君也表示,近期國務院決定由銀監會牽頭承擔對P2P監管研究,相關工作已啟動。目前有的省份正在研究開發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及金融欺詐風險管理平臺。
劉張君還透露,非法集資不斷向新的行業、領域蔓延。很多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資咨詢等中介機構公開“代人理財”大肆非法集資;許多小額貸款公司、私募股權投資等融資性機構超范圍經營涉嫌非法集資;一些農業專業合作社以入股分紅為誘餌吸收農民資金投資異地或放高利貸;網絡平臺打著“民間借貸”旗號非法集資風險也日見凸顯。
劉張君表示,對于債權類眾籌,要把握好自身平臺的定位,不能替借款人擔保,不能建資金池;對股權類眾籌,只要開展業務遵守法律紅線,涉及非法集資的風險就小得多。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指出,目前一些單位和個人幫助非法集資犯罪行為人吸收資金,按比例獲取收取代理費、管理費,有的高達三到四成,應予刑事打擊。
網絡借貸涉嫌非法集資三情況
搞資金池。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臺賬戶,產生資金池。
虛假借款。一些P2P經營者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臺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有稱為借款標,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于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等,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高利貸出賺取利差。
P2P經營者的“龐氏騙局”。個別P2P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募集資金,采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有的用于自身生產經營,有的甚至卷款潛逃。
非法集資現六新花樣
1、虛構民營銀行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2、以非融資性擔保企業開展擔保為名義,發行虛假擔保理財產品或虛構借款方;3、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假冒或者虛構網站發布基金,許諾高回報;4、打著養老的旗號,通過舉辦所謂的免費體檢等方式誘導;5、高額回報收藏品;6、嫁接P2P的名義集資,以金融創新概念,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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