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投資者網》丁琬瓔
近日,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徽商銀行”,3698.HK)公告稱,董事會于2023年2月10日召開會議并通過決議,委任孔慶龍為該行行長,同時建議委任孔慶龍為徽商銀行第四屆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
作為一家資產總額破1.5萬億的上市銀行,徽商銀行近年來管理層面的動蕩頗受關注。
此外,截至去年6月末,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07%,亟待補充。然而,在2015年首次宣布回A后,徽商銀行曾兩度撤回A股IPO申請,至今已過去6年,該行A股IPO依舊未有實質性突破,這背后,又與其持續(xù)數年的股權之爭不無關系。
迎來“75后”新掌門
公開資料顯示,徽商銀行是全國首家由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設立的區(qū)域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由合肥、蕪湖、安慶、馬鞍山、淮北、蚌埠6家城市商業(yè)銀行和六安、銅陵、淮南、阜陽科技、阜陽鑫鷹、阜陽銀河、阜陽金達等7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組建,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2013年11月12日,徽商銀行在港交所掛牌上市.
兩年來三任董事長接連被查,這自然備受市場關注。
2021年11月,徽商銀行首任董事長戴荷娣在退休近9年后被開除黨籍;2022年3月,徽商銀行原董事長吳學民在從徽商銀行辭職近一年后被查,同年11月被“雙開”;2022年11月,徽商銀行原董事長李宏鳴又被查。據悉,他曾于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擔任徽商銀行董事長一職。
該行現任董事長嚴琛,于2019年12月加入徽商銀行,2021年7月正式獲監(jiān)管批準出任徽商銀行董事長。
近日徽商銀行公告稱,董事會于2023年2月10日召開會議并通過決議,委任孔慶龍為該行行長,同時建議委任孔慶龍為徽商銀行第四屆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
資料顯示,孔慶龍曾擔任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民生銀行總行私人銀行部總經理、合肥分行行長。另外,孔慶龍還曾在多家券商擔任過重要職位。比如華夏證券債券業(yè)務部高級業(yè)務董事,中國民族證券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研究發(fā)展中心總經理、副總裁等。不過,后續(xù)還需通過監(jiān)管核準后才算正式任職。
擺在這位75后新掌門面前的難題不少,盡管近年來該行業(yè)績增長相對穩(wěn)定,但核心資本亟待補充,A股IPO 又“道阻且長”。
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有待提升
Wind數據顯示,近幾年來,徽商銀行的業(yè)績增長在同類上市行中尚可。
截至去年9月末,徽商銀行資產總額突破1.5萬億大關,實現15758.7億元,較年初增長13.89%;負債總額14531.15億元,較年初增長14.23%。
業(yè)績方面,2018年至2021年,徽商銀行歸母凈利分別為87.47億元、98.19億元、95.70億元、114.60億元,整體處于穩(wěn)步增長態(tài)勢。
但是具體從相關指標來看,徽商銀行的盈利能力則呈現下滑趨勢。
其中,2018年至2021年,該行凈利差分別為2.21%、2.33%、2.17%、1.98%;凈利息收益率先升后降,分別為2.37%、2.55%、2.42%、2.20%。截至2022年6月底,該行凈利差為1.85%。
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1年徽商銀行的ROE水平分別為15.08%、14.60%、12.94%、12.33%。
值得一提的是,該行的投資回報率相關指標近年來持續(xù)下降,尤其是平均凈資產收益率(ROE)已經持續(xù)略低于監(jiān)管要求(資產收益率0.6%,資本收益率11%)。
資產質量方面,盡管不良率和不良貸款總額實現雙降,撥備覆蓋率水平居中,但該行異地不良率仍需要注意。
官網顯示,除總行外,徽商銀行設有21家分行及472個對外營業(yè)機構,574家自助服務區(qū)(點),可見,立足安徽省的同時,徽商銀行也實現了跨區(qū)經營,不過跨區(qū)經營地區(qū)的不良率遠高于安徽省內。數據顯示,截至去年6月末,該行安徽省地區(qū)的不良率為1.12%,江蘇省地區(qū)的不良率為2.61%,其他地區(qū)不良率為6.53%。
資產規(guī)模擴張的同時,如何提升收益率并把控風險,是徽商銀行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資本待補回A路漫漫
值得一提的是,徽商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偏緊,去年6月末,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07%,僅高出監(jiān)管要求0.57個百分點。
公開信息顯示,徽商銀行一直在積極籌備A股IPO,目前已完成第13期輔導工作。已達萬億資產規(guī)模的徽商銀行,在2015年首次宣布回A后,人事變動頻繁,兩度撤回A股IPO申請。至今已過去6年,其A股IPO依舊未有實質性突破。
回A之路漫漫的背后,與該行經年持久的股權糾紛不無關系,而這一糾紛在近期有了一定的進展。
公開信息顯示,杉杉集團曾于今年1月20日在上交所債券市場發(fā)布公告,表示其已于1月18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判決書,并披露了兩份判決書的內容概述。
天眼查顯示,該行的前20大重要股東如下表所示,其中所涉股權糾紛為中靜系和杉杉控股。
據中靜系與杉杉控股此前的多輪公告,雙方糾紛始于2019年8月,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約定,由杉杉控股受讓中靜新華所持全部徽商銀行股權,其中就包括了中靜四海所持51.65%股權,交易總價達到121.5億元。
依照股權轉讓協(xié)議,杉杉控股應在2019年8月23日前向中靜新華支付24.3億元作為定金,余款在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部款項。但是,截至2020年6月1日,杉杉控股累計向中靜新華支付包括定金在內的股權轉讓款為48.9億元(其中10億元借款在糾紛中)。2020年6月2日,中靜新華以杉杉控股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全部轉讓價款為由,宣布終止了該筆股權轉讓交易。
上海金融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雙方上述股權轉讓協(xié)議于2020年6月2日解除,也即中靜新華宣布終止轉讓交易當日。
杉杉控股此前發(fā)布的公告顯示,上海金融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主要內容包括:(1)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的《關于轉讓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股權之框架協(xié)議》、中靜新華與杉杉集團簽訂的《關于中靜四海實業(yè)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xié)議》、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解除;(2)中靜新華應返還杉杉控股為本次股權轉讓支付的相應價款;(3)杉杉集團應返還登記在杉杉集團名下的中靜四海 51.6524%股權,同時中靜新華返還對應的股權轉讓價款;(4)駁回其余訴訟請求。
不過,因不服一審判決,中靜系已于2月1日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獲法院受理。
夾在中靜系與杉杉控股兩位重要股東糾紛之間的徽商銀行,近年來深受這一事件帶來的不確定性影響。徽商銀行曾在2021年5月股東大會資料中明確表示,中靜新華與杉杉控股的股權糾紛處理結果可能導致該行合并口徑持股5%以上主要股東變動,對其A股發(fā)行審批也可能造成一定影響。“預計完成相關監(jiān)管機構審查過程將耗時一至兩年。”
重要股東之間的糾紛何時塵埃落定仍未可知,這使得徽商銀行何時能夠完成回A,也成了未知數。2022年3月30日,徽商銀行宣布,再次將A股發(fā)行方案的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6月29日止。A股發(fā)行方案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如何有效提升ROE,推動徽商銀行回A有助于補充核心資本,是75后新掌門孔慶龍需要面對的兩個主要難題。(思維財經出品)■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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