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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莫 博鰲報道
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14年年會期間回答《經濟參考報》記者提問時表示,為了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范和監管,國務院日前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做了分工,剛剛決定由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監管的研究。閻慶民同時也表示,因為剛開始啟動相關研究,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方案。
閻慶民還表示,銀監會和央行[微博]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監管并不沖突和矛盾,雙方分工不同,下一步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也會有協調機制出臺,央行將牽頭這一協調機制。
根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謝平主持的《互聯網金融報告2014》,自2006年開始,P2P借貸平臺在中國陸續出現并呈快速發展趨勢,平臺數量從2009年的9家增長至2012年的110家。截至2013年末,至少有238家活躍的P2P借貸平臺,整體數量在700家到800家之間,成交額超過1000億人民幣。
但是對于這樣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P2P監管卻一直處于空白。上述報告提出,對于涉及公眾利益的金融行為,僅有行業自律是不夠的,必須有嚴格的他律。政府部門也應該研究討論,確定P2P網貸平臺機構性質,確定監管主體、監管內容和監管形式。
同日在博鰲發布的《小微金融發展報告》指出,未來P2P行業集中度將顯現增加的趨勢。監管趨嚴將會清洗掉一批不規范的P2P企業,激烈競爭也將使小型的P2P公司生存困難。與之相反,經過了幾年的發展,一些大的P2P已經具備了成熟的運作模式,積累了一定的客戶資源,這些公司會受益于行業的健康和規范化,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閻慶民還表示,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一是要適度監管,給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條件、門檻;二是互聯網金融業務種類很多,要分類監管;三是要協同監管,現在中國的監管主要是一行三會分業監管的模式,協同監管可以減少監管套利;四是要創新監管,要打破傳統,不斷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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