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蓉萍
“2007年,銀行理財產品余額是5000多億;而到了2012年年底,這一規模達到7.1萬億。”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主任王巖岫在1月29日中國銀行業理財業務熱點問題座談會上表示,截至目前,銀行理財產品余額繼續增長至7.4萬億左右,超過信托業、保險業的資產規模。
不過,在理財業務激增的同時,風險問題也在集中暴露。
多位銀行業人士和監管部門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正在對銀行理財業務進行密集調研,為未來出臺銀行理財投資管理辦法、銀行理財產品管理辦法和銀行理財信息披露辦法做準備,和2011年出臺的銷售管理辦法一起,形成一系列一整套的理財管理辦法。而目前的爭議在,資金池或者說資產池的認定、如何分類和分賬、理財產品的法律定位等等。“對于銀行理財業務,要實行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分賬經營、分類管理,強化風險防控。”銀監會主席助理閻慶民表示,要嚴格監管產品設計、銷售和資金投向,廣泛宣傳理財與存款的區別,營造“買者自負”的氛圍。
不過,銀行業界對這一分類也有異議,有業界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應該按照保本和非保本產品來進行分賬經營。更有業界人士認為,應按照產品來進行分賬管理,一個產品一個“賬”。
分紅2500億
王巖岫介紹,2011年全國16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理財產品為投資者創造收益超過1750億元,2012年全國開展理財業務的18家主要銀行為客戶實現投資收益2464億元。
截至2012年底,銀行理財產品余額達7.1萬億元,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平均達到了4.11%,高于目前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并且已經購買理財產品的銀行客戶超過了2000萬。
很顯然,理財業務已經像存款、結算一樣成為銀行的基本業務。各家銀行紛紛把理財業務作為戰略轉型的業務來抓。
以工行為例,截至2011年底,理財收入占中間業務收入的12%。工行理財客戶占整個客戶群的3%,但工行理財已經達到了1萬億的規模。“只有3%的客戶來購買理財,就已經達到了1萬億的規模,如果更多比例的客戶來購買理財,那么理財的規模會更大,這說明理財業有巨大的發展空間。”工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馬續田表示。
此外,銀行理財還改善了整個融資結構,提高了直接融資比重。過去長期以來,銀行信貸占整個社會融資總量的90%。到2012年底降低到60%左右。直接融資比例的增加,除了債券融資之外,主要是理財和信托。
閻慶民表示:“銀行理財支持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大部分銀行業理財資金都投向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發展要求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提高了資金配置效率。同時,銀行理財業務也分流了可能參與民間高利貸、非法集資、投機炒作大宗商品的資金,有助于維護金融秩序穩定。理財產品促進了銀行業的改革轉型和滿足了客戶的金融產品投資需求。”
資金池:消滅還是規范?
不過,在銀行理財產品規模高增的同時,銀行銷售理財產品的糾紛在集中爆發。
針對這種情況,多位銀行業人士和監管部門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目前,監管部門正在對銀行進行日常調研,未來還將出臺一些政策,如理財投資管理辦法、理財產品管理辦法、理財信息披露辦法等,將和理財銷售管理辦法一起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財管理文件。
一位商業銀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和接近監管層人士表示,目前業界和監管的爭議在于資金池或者說資產池的認定,是存廢還是規范,規范的話又如何規范,分賬經營和分類管理又是以何種標準進行。
另一個爭議就是法律上的定位,銀行與客戶在理財產品中的相互法律關系到底應定位為委托代理關系還是信托關系在法律界存在較大的爭議,并由此導致理財產品在交易主體的認定、核算估值制度的制定、結算賬戶和證券托管賬戶的開立等方面均存在障礙。
但所有問題的核心又回歸到資金池的認定上來。王巖岫稱,目前仍有部分銀行繼續開展不規范的“資金池”理財業務,銀監會已將“資金池”理財業務列為今年現場檢查重點,各銀行應盡快自查整改。
“部分銀行開展業務不夠審慎,風險防范不夠。有些銀行無視銀監會監管要求,開展不規范的資金池業務,把不同收益、期限的品種混在一起,不進行單獨核算,這是不允許的。”他表示。
光大銀行[微博]零售銀行部總經理張旭陽指出,銀行理財產品,特別是融資類理財產品存在機制缺陷。由于在融資類理財產品的創設過程中,銀行往往集發起人、發行人、服務商、保管人等角色于一身,存在一定的利益沖突,為此銀行不可避免承擔道義責任,信用風險無法充分轉移給客戶。面對這種困境,采取與債券基金并無本質不同的資產池模式,通過組合管理,分散風險,提高專業管理能力,就是必然的解決方案。
馬續田在銀行業理財業務熱點問題座談會上表示:“銀行自身管理上也日益規范,理財產品投資都是真實投放,收益覆蓋,有穩定的資金流來支持。與‘龐氏騙局’完全無關。”
浦發銀行資金總部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楊再斌表示:監管層已經有了明確意見,那么商業銀行就應該整改。我也認為,從專業上講,資產池和資金池的模式,不是真正的資產管理模式,因為商業銀行無法給投資者明確地投資對象和投資比例,從而無法最終通過法律關系和充分的信息披露實現買者自負,從而無法實現實質性的表外經營。如果非保本產品采用資金池模式,后續客戶出現大面積訴訟風險非常大。
工行總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馬俊勝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一個理財產品應該獨立在一個托管賬戶,各個理財產品之間完全資產隔離,獨立核算,不同產品的投資者之間風險也要完全隔離。
分賬經營:爭議分類
不過,閻慶民在理財業務熱點問題座談會上表示違規開展“資金池”理財業務等,導致風險邊界模糊。
“對于銀行理財業務,要實行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分賬經營、分類管理,強化風險防控。”閻慶民表示要嚴格監管產品設計、銷售和資金投向,廣泛宣傳理財與存款的區別,營造“買者自負”的氛圍。
當下銀行的理財產品多采用“資金池-資產池”的運作模式。如果浮動收益類的產品與固定收益類的產品混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大的資產池,容易出現投向不確定、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容易滋生風險。若實現分賬經營,可切斷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之間的風險傳遞。
某股份制銀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他認為銀監會的分類有些概念錯誤:“分賬經營、分類管理前提下,保本和非保本產品才會要分類。前者在表內,要提撥備,后者在表外。而不是說是固定收益產品和浮動收益這么來分類,因為固定收益產品還包括債券產品,這部分其實也是無法保證收益的。”
他認為,對于結構性存款等靜態管理的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應在發行之初充分揭示其掛鉤資產或投資資產明細,并最終以標的資產的投資回報水平向投資者償付收益,有點類似存款,銀行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對于資產池模式以及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等動態管理的非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應按凈值發行,并根據公允價格取得的有效性,決定開放的頻率,以真正做到通過價格變化反映風險。
“但這不是簡單分成保本和非保本或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兩個資金池就能解決的,把多個產品投在一個組合中肯定是有問題的”,馬俊勝表示:“我們認為,有風險和不規范的做法是多個產品在一個組合中進行管理,沒有問題的是一個產品投資多個項目但是在同一個組合中,或者一個產品投資多個組合。”
但接近銀監會相關業務部門的人士則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預期收益率這個概念不應該存在,未來還是會按照凈值來走。”
楊再斌表示,預期收益率產品,是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環境和金融市場結構條件下,商業銀行對投資者利益的一種保護。
“如果全部改為凈值類模式,目前市場環境沒有相應條件,商業銀行完全將風險向投資者轉移,最終損害部分投資者利益”,馬俊勝表示。
楊再斌表示,采用預期收益率模式,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浮動管理費對收益進行平滑,避免不同客戶間收益大幅波動,從而確保投資者利益。預期收益率是中國商業銀行給予其經營文化的重大金融創新,是商業銀行位數不多的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業務模式,應該進一步優化,而不是禁止。
談到凈值類產品,楊再斌表示,這是一種未來發展方向,但必須與我國金融市場結構的演進相適應,不能單兵突進,如債券市場交易成熟,相應衍生交易機制運作有效,多層次交易構架確立等,否則會重蹈券商和基金的覆轍,損害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