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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建立銀行業衍生品業務聯系機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03: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苗燕 今后,各從事衍生產品交易的銀行將與監管機構建立起定期的溝通機制。日前,銀監會下發了《關于建立銀行業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聯系機制的通知》,通知稱,為構建銀行業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交流平臺,提高銀行業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監管的有效性,推動我國銀行業衍生產品業務健康、快速發展,銀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聯系機制。 聯系機制由銀監會組織,取得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參加,尚未取得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自愿參加。 據了解,聯系機制是根據原則導向監管理念建立的銀行業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發展研究、監管政策溝通與同業交流的監管協調機制,包括“高管會議”與“工作會議”兩種形式。會議形成的共識將納入到相關的監管政策中。 “高管會議”主要由成員機構主管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副行長參加,主要就銀行業衍生產品業務發展中需要溝通協調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原則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開。“工作會議”主要由成員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部門的負責人參加,主要就銀行業衍生產品業務發展中關于業務、技術、信息等方面需要溝通協調的問題進行討論,原則上每月或每兩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開。 每次會議將設定主要議題,包括銀行業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業務創新進展、市場前景判斷、面臨的各類風險的管理框架、基礎環境建設、監管政策討論、研究衍生品交易和風險管理方面的國際經驗,以及其他需要進行的監管協調事項等。 根據《通知》境內外資法人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均適用本通知各項規定。外國銀行分行以主報告行名義參加聯系機制,參加聯系機制的人員應為主報告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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