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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發布綠色信貸指導意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18:26 北京聯合信息網中國信貸風險信息庫
“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信貸投入,加快對落后產能和工藝的信貸退出步伐,要求各銀行類金融機構嚴格授信管理,將環保評估的審批文件作為授信使用的條件之一。” 7月6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意見》明確了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出要合理控制信貸增量,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加強信貸風險管理,促進經濟、金融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停止淘汰類項目授信 為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及生產能力過剩行業中落后產能和工藝的信貸投入,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大范圍產能過剩,《意見》提出了“各銀行類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信貸原則,合理配置信貸資源。” 具體而言,對鼓勵類投資項目,要從簡化貸款手續、完善金融服務的角度,積極給予信貸支持。 對限制類投資項目,要區別對待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對增量項目不提供信貸支持,允許存量項目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整改,按照信貸原則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 對淘汰類項目,要從防范信貸風險的角度,停止各類形式的授信,并采取措施收回和保護已發放的貸款。 對不列入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的允許類項目,在按照信貸原則提供信貸支持時,要充分考慮項目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等因素。 《意見》指出,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加強信貸資金行業結構、地區結構和企業結構的監測分析,根據貨幣信貸增長形勢,有針對性地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風險提示。同時,要加強對轄區產業結構的研究,提高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 二、建立綠色信貸長效機制 《意見》明確了建立支持自主創新與加強環保的綠色信貸長效機制。《意見》指出,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對金融機構支持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引導和信息服務,指導金融機構對貸款實行差別定價,加大對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 在著重支持技術創新和改造方面,各銀行類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建立信貸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的長效機制。其中,對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等提供貸款時,各政策性銀行應給予重點支持。 在探索創新信貸管理模式方面,《意見》提出,對國家和省級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應根據國家投資政策及金融政策規定,給予信貸支持;對有效益、有還貸能力的自主創新產品生產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根據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好的自主創新產品生產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 此外,《意見》要求各銀行類金融機構要在已有的直接融資產品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基礎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創新力度,豐富和完善直接融資產品,多角度拓展節能環保企業的籌資渠道。同時,在為企業或項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務時,把審查企業信用報告中的環保信息、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 銀聯信分析: “十一五”期間,我國設定了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指標,但是2006年所預定的指標未能如期完成,能耗只下降1.33%,與4%的年度目標尚有不小差距,這使得此后4年的任務陡然加重。而且,“兩高”行業的生產增長仍然較快,因此,銀行業金融機構控制“兩高”行業貸款的任務艱巨。 一、1至5月份,“兩高”貸款總量上升、增幅下降 銀監會的數據顯示,總的來說,1至5月份,“兩高”貸款呈總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勢。 截至2007年5月末,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向石油加工及煉焦、化工、建材、鋼鐵、有色和電力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放中長期貸款1.5萬億元,比年初增加1040億元,同比少增527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1.8%,增幅比上年末下降9個百分點。其中石油加工及煉焦業下降15.1個百分點,鋼鐵行業下降11.4個百分點,電力行業下降9.3個百分點。從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看,普遍加強了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中節能減排措施不力、效果較差企業的貸款控制,5月末與年初相比,都有明顯改觀。2007年一季度工、農、中、建、交5家大型銀行發放“兩高”行業貸款1.3萬億元,僅占五行全部貸款余額的11%,比年初增長6.5%,較2006年10.5%的增長速度明顯放緩。 但是,對比全部貸款數據,會發現當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生產增長依然較快,節能減排的任務仍然很艱巨。 二、監管政策頻出,多項信貸指導政策指向節能減排 2006年,銀監會圍繞“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目標,先后下發了《關于認真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嚴密防范銀行業風險的通知》、《關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措施切實加強信貸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高度關注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生產和投資增長情況,對已投入的貸款做好風險控制; 2007年6月4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的通知》(銀監辦發[2007]132號); 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07]215號); 7月6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了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出要合理控制信貸增量,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加強信貸風險管理。 三、監管針對性加強,監管措施趨于嚴厲 為了讓信貸指導更為有效,銀監會采取了多項有針對性的監管舉措,而且,監管措施趨于嚴厲。 一是開展了“雙高”貸款現場檢查。6月4日,中國銀監會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的通知》以后,要求各銀行7月30日前將“通知”落實情況上報;對雙高行業貸款的摸底及現場檢查也同時展開。 二是加強“窗口指導”。在每個季度召開的由主要商業銀行高管參加的金融形式通報會上,對落后產能方面的貸款情況進行及時通報。 另外,7月12日,銀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監管政策,加大監管力度,指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節能減排工作: 一是實行有差別的監管激勵與約束政策。在具體操作上銀監會將把節能減排信貸和相關工作視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評級的重要內容,將評價結果與被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準入、高管人員任職、業務發展相掛鉤,落實到位的,予以鼓勵。銀監會將積極配合主管部門落實政府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對未能完成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地區或項目“區域限批”地區,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該地區的貸款結構進行認真調整,降低相關風險總量,對完成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地區,銀監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審慎原則指導下繼續搞好貸款服務和支持,按需求設立新的分支機構或設立新的法人機構。 二是實行有差別、有重點的現場檢查。對高耗能、高污染企業貸款比例大,貸款余額不斷增加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適時安排現場專項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督促被檢查機構進行整改。在目前已安排的常規和例行現場檢查中,近期要重點關注與節能減排有關的合規檢查和貸款投向檢查。 三是加強培訓,促進能力建設。銀監會將根據不同時期國家節能減排的工作重點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所面臨的主要問題,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研討會,邀請節能減排、授信管理、合規管理等方面的專家學者,對監管人員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促進銀監會系統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能力建設。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也要根據自身業務特點開展培訓。 四是進一步加強與主管部門的協調。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統計局等節能減排綜合主管單位的聯系和協調,進一步完善和細化節能減排的行業目錄、節能減排準入標準、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名錄,提供行業節能減排的國際先進水平、我國先進水平等重要標桿,強化可操作性,為指導和督促銀行業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打好基礎。 五是加強節能減排信息服務。銀監會將充分利用銀行業信息監管系統,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節能減排信息服務。及時提供有關節能減排的政策信息,包括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市場準入、環保評估、資源利用、土地和城市規劃、勞動安全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提供有關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重點地區的信息;傳播國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范環境風險和政策風險的良好做法。 從以上可以看出,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工作力度,以促進商業銀行信貸觀念的轉變,倡導“綠色信貸”觀念,確保信貸結構調整。 四、強化“綠色信貸”意識,實行“有進有退”的信貸政策 在監管部門監管力度逐步加大之際,各商業銀行一定要引起重視,及時轉變信貸觀念,強化“綠色信貸”意識,實行“有進有退”的信貸政策,在有效規避信貸風險的同時,發掘新的信貸機會,以不斷拓展盈利空間。 一是要調整和壓縮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同時加強對高能耗、高污染重點企業貸款的持續監測。對項目審批(備案)、用地預審、環境評價、節能評估、勞動安全、城市規劃等方面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項目,或對“區域限批”地區的項目以及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的企業,堅決不予貸款。已經貸款的,要及時清收。 二是要對不斷變化的高能耗、高污染行業情況,進行持續跟蹤和監測,對能耗、污染不達標,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貸款企業,要堅決收回貸款;對能耗、污染雖然達標但不穩定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不明確、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貸款企業,要調整貸款期限,壓縮貸款規模,提高專項準備,從嚴評定貸款等級。 三是壓縮和回收落后生產能力企業的貸款。銀行要加強電力、鋼鐵、建材、電解鋁、鐵合金、焦炭、化工、煤炭、造紙、食品等行業中的落后生產能力的分析和研究,對發改委已列入落后生產能力名單的企業或項目貸款,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回貸款。 四是積極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重點污染防治工程貸款。對國家確定的十大節能重點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循環經濟試點、水資源節約利用、資源綜合利用、垃圾資源化利用、清潔生產、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示范及推廣、節能技術服務體系、環保產業等重點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跟蹤評估,積極給與信貸支持,做好投資咨詢、資金清算、現金管理等金融服務。以不斷拓展盈利空間。 [本文由北京聯合信息網中國信貸風險信息庫提供,未經北京銀聯信信息咨詢中心書面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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